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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编办认真贯彻落实机构编制报告制度

来源:区委编办 发布时间:2021-02-26 14:30

近日,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机构编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 试行 )》(以下简称《 实施办法》),要求2021年1月1日起,地方编委会向上一级编委会实行机构编制年报告制度,各部门、各单位向本级编委会书面报告上一年度关于机构编制的重要事项。为抓好《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区委编办加强学习宣传、明确工作要求、抓好制度落实,确保2020年度机构编制报告工作顺利开展。

一是加强学习宣传,深刻领会精神实质。迅速召开全体干部专题学习会议,集中传达学习省委编办《关于认真贯彻落实<机构编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 试行 >的通知》精神,要求全办领导干部认真学习,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准确把握《实施办法》的基本精神、主要内容和工作要求。

二是明确工作要求,认真抓好组织实施。一方面,明确专人负责,全面自查一年来的机构编制工作情况,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按时按质完成机构编制报告工作,确保报告制度工作落实落细。另一方面,及时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度机构编制重要事项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区各党政群部门、直属事业机构、镇(街道)按照要求,认真履行机构编制报告主体责任,全面自查本部门2020年度机构编制工作情况,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区委编委会书面报告上一年度机构编制情况。

三是加强综合分析,确保制度落地见效。一方面要求业务科室每年认真梳理汇总各部门年度机构、编制、职数核定及调整情况,采取灵活的监督检查方式,对各部门、各单位抽取一定比例进行实地核查核验,逐步推动部门优化履职、高效运行。另一方面,加强综合分析总结。认真吸纳各部门、单位对机构编制工作好的意见建议,利用实名制管理平台对报送的机构编制报告进行综合分析总结,强化结果运用,为区委决策提供依据,不断提高机构编制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