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上级关于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各项决策部署,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近日,区司法局对27个执法单位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做到全区所有执法单位检查全覆盖。
本次检查,在各执法单位自查自纠基础上,分五个检查组,通过采取查看资料和听取汇报的形式进行,检查内容主要包括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三项制度”反馈问题整改、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理强制登报公告事项等4个方面6项指标。在检查过程中,检查组按照事先制定的量化打分标准逐项对照检查,逐项亮化评分,并对相关单位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反馈,并提出整改要求。
下一步,区司法局将将继续加大对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助推各行政执法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促进全区“阳光政府”、“服务政府”、“法治政府”建设更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