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我区医保基金监管体系,强化医保基金社会监督,织密织牢医保基金监管网,切实保障参保人员权益和医保基金安全,区医疗保障局根据《杨陵区基本医疗保险社会监督员制度》规定,在我区成立了首支基本医疗保险社会监督员队伍。4月20日下午,召开了杨陵区基本医疗保险社会监督员聘用暨培训会议,基本医疗保险社会监督员、区纪委监委派驻卫健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区医保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局下属单位负责人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认真学习了《杨陵区基本医疗保险社会监督员制度》,宣读了《杨陵区医疗保障局关于聘请万传慧等15名同志为基本医疗保险社会监督员的通知》,区纪委监委派驻卫健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宋永宁、区医保局局长吕小宁为社会监督员颁发聘书和工作证。相关业务负责同志进行了医保政策培训,为社会监督员履行好监督职责奠定了基础。
此次聘用的基本医疗保险社会监督员,包括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基层工作人员。主要职责是对全区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参保人员在医疗保障领域内的违法违规行为开展监督并提出工作建议。
会议指出,建立基本医疗保险社会监督员制度,组建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员队伍,是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的指导意见》,增强我区医保基金管理和使用工作透明度的一项重要举措。发挥好监督员作用能够有效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实现医保服务管理和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的良性互动。
会议要求,社会监督员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我区建立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员队伍的重大意义,共同推动形成多方联动、社会参与、群策群力的医保基金监管新格局,全方位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二要深化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做好社会监督员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协助医保部门加强基金监管,努力成为维护我区医疗保障基金安全的“眼睛”和“镜子”。三要强化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各自专业和工作领域优势,积极向群众宣传医保政策、基金监管法律法规,带动引导群众增强支持、参与基金监管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在全区营造共同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与医保系统干部职工共同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安全感、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