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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台街道开展新规宣传 共促文明养犬新风尚

来源:李台街道办 发布时间:2026-01-16 14:28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于2026年1月1日正式施行,其中对饲养动物行为特别是养犬管理作出了更为明确和严格的责任规定。为引导辖区居民依法、文明、科学养犬,共同营造和谐宜居的社区环境,1月15日,李台街道城市综合管理办公室在杨凌树木园开展了文明养犬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通过发放宣传资料、面对面讲解等方式,向群众及遛犬居民详细解读新法规。重点阐述了第八十九条中关于“饲养动物干扰他人生活”“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伤害”以及“饲养烈性犬等危险动物”等情形所对应的法律责任,强调了犬主应承担的法定责任和义务。此次宣传活动共计发放宣传单页300余张,群众驻足聆听,并就犬证办理、日常管理等问题进行咨询。

此次宣传活动旨在提升公众对养犬新规的知晓度,增强犬主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李台街道办将继续通过多种渠道加强宣传引导与日常管理,推动形成依法养犬、文明养犬的社会共识,切实维护好公共秩序与社区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