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杨陵区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案件警示大会上的讲话
蒋展宏
(2016年11月21日)
同志们:
刚才,建军同志通报了今年以来全区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侵害群众利益案件及其教训警示,我感到,这些案件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可以说是触目惊心;案件教训深刻、发人深省,具有很强的典型性和警示意义。通报的这些案件涉及20多名违纪人员,虽然他们违纪情节各有不同,但有一点是相同的,就是理想信念丧失、宗旨意识淡化,无视党纪党规、公权滥用、私欲膨胀,最终受到党纪国法的严厉惩处,断送了政治生命和事业前途。他们的惨痛经历为我们敲响了警钟,前车之覆、后车之鉴,希望在座的各位党员干部以此为戒、警钟长鸣。
近两年来,区委认真贯彻落实中省、示范区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持之以恒抓作风,坚定不移反腐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大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旗帜鲜明惩治腐败。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零容忍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发挥了案件查办的震慑作用,全区党风政风持续向好。在此,我代表区委向全区纪检监察干部的责任担当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总体来看,全区各级党组织能够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扎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持续加强和深化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全区各级党员干部作风明显好转,“四风”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廉洁从政意识进一步增强,为民服务意识牢固树立,干部在群众中的口碑越来越好了。但是,从刚才通报的案件情况来看,形势仍比较严峻,我认为还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一是一些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担当意识不够强,反腐倡廉相关制度和措施执行还不够严格,一些重点领域、重点岗位的权力得不到有效的监督和制约,存在责任虚置、制度空转现象。河北省原省委书记周本顺管党治党责任严重缺失,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重违反廉洁纪律,究其原因主要是接受别人监督的意识不强,不愿接受监督。我们一些党员领导干部仍没有树立正确的监督意识,监督下级怕丢选票、监督同级怕伤和气、监督上级怕穿小鞋,才使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断发生。全体党员干部要主动接受人大的依法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纪委的纪律监督,让监督成为常态;二是对农村基层干部缺乏有效的监督和管理,责任追究还不够严格,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时有发生,不断啃食群众获得感,损害干群关系。在去年的村两委会换届期间,区委严肃查处了一批违反党的各项纪律的农村基层干部,这些村干部把当干部作为追求名利的途径,没有树立为民服务意识,在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下,仍不收敛、不收手,最终受到党纪严惩;三是一些党员干部身上还存在党性原则不强,纪律观念淡薄,执行制度不力、工作作风不实等问题。正是由于这些原因,致使我们一些干部思想麻痹,心存侥幸,屡屡犯错,我深感痛心和惋惜。因此,区委决定召开这次案件警示教育大会,体现了区委对全区党员干部的关心和爱护,就是要让大家以反面案例为鉴,从思想深处警醒起来,用严格的纪律来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行为。
下面,借案件警示教育大会的机会,我就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对全体党员干部提四点要求:
一、清醒认识形势,保持政治定力,切实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全面从严治党、严明纪律和规矩提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任务,坚定不移反对和惩治腐败,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信任。刚刚闭幕的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重大问题,对全面从严治党做出战略部署,彰显了党中央从战略层面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对深化全面从严治党,解决党内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应对“四大考验”、克服“四种危险”,更好地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提高认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形势判断、决策部署和任务要求上来,自觉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责任,旗帜鲜明地惩治腐败。今年是“十三五”的开局之年,我们正处在经济社会发展向更高层次迈进的关键时期,要实现九次党代会和追赶超越各项目标任务,离不开有效管用的机制制度,离不开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离不开为民务实清廉的干部队伍。因此,全区各级党组织必须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保持坚强政治定力,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定不移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扛起主体责任,主动担当作为,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全面落实
近两年来,区委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健全完善了区级各部门主体责任清单和主体责任纪实制度,出台了镇(街道)和村(社区)两级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制度,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和考核办法,初步构建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两个责任”落实制度体系,形成了人人有责、人人担责的工作局面。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而言,对党忠诚最终要体现到担当上,这个担当,首先就是要把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落实到位。各级党委(党组)书记要牢牢牵住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把主体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要把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关乎群众切实利益的问题作为重中之重,不断夯实党执政的群众基础。
一是要以勇于担当的精神,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全面从严治党,关键在严,要害在治。“全面”就是管全党、治全党,抓“关键少数”。“严”就是要求各级党组织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治。“治”就是要各级党组织肩负起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要把抓好党建当做分内之事、必须担当的职责。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过去我们讲党委主体责任,更多的停留在党风廉政建设层面,但是今年习近平总书记对党委主体责任作了全新的概括和阐释,把主体责任提升到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这绝不仅仅是字面上的变化,更是我们党加强自身建设认识上的升华。各级党委(党组)书记是全面从严治党的“第一责任人”,承担负总责、抓全盘、带头抓的重要职责,要切实发挥统筹协调、推动落实、示范带动的作用,对本单位的政治生态负总责,对党员干部的健康成长负总责。要定期不定期主持召开党委(党组)会议和专题会议,研究分析本单位党的建设状况,定期听取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和个人廉洁从政情况汇报,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各级党委(党组)班子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共同负起责任,主动抓好分管领域内的管党治党职责特别是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分管范围内存在的问题,要认真抓好整改,做到有措施、有时限、到岗到人。
二是要以敢于负责的态度,把落实责任的压力层层传导下去。社荣书记在2016年示范区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专门讲到区委和乡镇党委的主体责任,进行了深刻的阐述,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他强调,杨陵区委是全区各项事业的领导核心,对全区党的建设负总责,要坚持以上率下、做出样子,定期研究谋划,统一部署落实、强化检查考核,真正把中省、示范区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和要求落到实处。镇办党委是基层全部工作的战斗堡垒,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基础环节,主体责任尤其重要。我体会,从区委到各镇办再到村(社区)党组织、从我本人到各镇办党委书记再到村(社区)党支部书记,都是责任主体,都要肩负起主体责任。要强化责任担当,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把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担当起来,牢固树立不管党治党、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观念,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专题研究部署推动落实,把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关乎群众切实利益的问题作为重中之重,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者、执行者和推动者,真正把中省、示范区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和要求落到实处。党委书记要增强党性、思想政治水平和担当精神,把抓好农村党建当做分内之事、必须担当的职责,把党的领导体现到日常管理监督中,体现在平时工作各个方面,用纪律管住党员干部,从小处抓起、从日常抓起,使每名干部党员、每个党组织都在纪律的约束中,敢管敢严、真管真严,要勇于拿起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发现错误苗头及时谈话提醒、约谈批评、函询诫勉,使党员干部不断增强党的观念和纪律意识,心有敬畏、行有所止。
三是要以动真碰硬的勇气,持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从今年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案件情况来看,我区干部队伍主流是好的,但在一些基层站所、村(社区)仍然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侵占挪用集体资产、优亲厚友、谋取私利、公款吃喝等顶风违纪问题,对此,我们要坚决予以制止,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全区纪检监察机关作为监督执纪专责机关,要担负起监督责任,敢于瞪眼黑脸,敢于动真碰硬,无私无畏、铁面执纪,对问题突出的坚决查处,对反映强烈的及时查处,对性质恶劣的重点查处。要结合实际,对症下药,把纪律挺在前面,紧盯“村组、社区、民生领域、基层部门”,重点查处在精准脱贫、征地拆迁、民生项目及各类惠农专项资金等方面弄虚作假、虚报冒领、截留私分问题,下功夫查处一批涉及面广、群众反映强烈的典型案件。对腐败问题,区委同中省、示范区的态度高度一致,就是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对腐败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发现多少查处多少。同时,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处分、组织处理要经常使用,努力实现不敢腐的目标,完善不能腐的机制,筑牢不想腐的思想根基。
问责一个,警醒一片,没有问责就没有担当。中央颁布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为做好问责工作提供了制度遵循。全区各级党组织要把问责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对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力,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给党的事业造成严重损害、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多发频发、选人用人失察的,都要严肃追究责任。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权力行使到哪里、监督就开展到哪里的要求,抓住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着力加强监督检查。同时,要坚持“一案双查”,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措施,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党组织责任,使问责形成制度、成为常态,以问责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地生根。
三、秉公廉洁用权,坚决执行制度,确保权力在监督和制约下规范运行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执行制度最终靠人。党的领导干部的责任担当,无疑是制度发挥作用的源动力。要坚持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把监督检查、责任追究有机结合起来,确保权力在监督和制约下规范运行。
第一,突出正确用权,是党员领导干部从政之本。怎样看待权利,怎样行使权力,这是我们每个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必须首先弄清楚的问题。党和人民把权力交给我们,交的是信任,交的是责任,交的是期望。要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我想应该把握好四个方面:一要谨慎用权。端正权力观,自觉接受监督,以如履薄冰、如临深渊之感敬畏权力,慎用权力。二要秉公用权。做到公道正派、公私分明,不以私情废公事,不拿原则做交易。三要依法用权。带头依法办事,带头遵守法律,绝不逾越法规红线。四要为民用权。做到当官不移公仆之志,用权不谋一己之利,处事不循庸俗之情,真心实意为群众谋利益。
第二,突出政治责任,警醒领导干部看好门、管好人。刚才通报的揉谷中心小学刘麦强私设小金库案件就是典型的系统内部多人违纪问题。一个单位出现问题,表面上可能是业务管理、人员素质等问题,根子却往往在于党组织没有发挥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不担当、不负责,对干部队伍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不抓不管,这是政治责任的缺失。从今天的通报中可以发现,由于下属或管辖单位出问题而被问责的领导干部达到7人次。作为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问题,匿情不报、不作处理,就是渎职。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出了问题,作为各级领导干部难辞其咎。每一名党员领导干部都要深刻警醒,履行好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看好自家门、管好自家人,抓好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否则就要被追责。
第三,突出教育引导,以严格管理约束党员干部。从今天通报的这几起典型案例来看,究其主观原因主要是这些党员干部放松了廉洁自律要求,置党纪法规于不顾,心存侥幸。从客观方面来看,与我们各单位、各部门疏于日常教育管理,失于及时提醒监督有很大的关系。在职教中心公款旅游案中,如果教育局在审批主题党日活动时,能够加强事前监督提醒,就不会发生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干部就不会受到党纪处分,也就不会给区委和政府造成了不良影响。因此,全区各级各部门和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高度重视对干部的教育和监督,体现严管就是厚爱,把对干部的关心和爱护体现在抓早、抓小、抓日常上,对一些苗头性问题及时扯扯袖子、咬咬耳朵。同时,要建立健全常态化的教育管理监督机制,突出教育引导,严格追究问责。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时时刻刻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第四,突出制度建设,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执行不了的制度就形同稻草人、纸老虎。下一步,要结合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围绕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持续推进制度建设创新,不断强化对征地拆迁、工程招投标、人事招考、国有资产和财政资金的监管,切实发挥制度在预防腐败方面的重要作用。充分发挥已有制度的刚性作用,一方面要在已有制度执行上狠下功夫,不但要把制度建起来,还要让制度立起来,确保制度刚性执行,防止责任虚化、制度空转。另一方面要认真落实好反腐倡廉各项制度以及我区制定出台的相关制度,包括各部门、各镇办制定的各方面制度,也要坚持好、落实好,争取做到制度监督全覆盖、无盲区。
四、树起道德高线,坚守纪律底线,做讲规矩守纪律的合格党员领导干部
近期,中央电视台和中纪委推出的电视专题片《永远在路上》披露的违纪违法案件细节表明,一些领导干部发生违纪违法问题,往往会带坏所在地方、所在单位的党风和政风,成为各种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滋生蔓延的重要原因。因此,全区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严格要求自己,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心存敬畏,行有所止,树起道德高线,坚守纪律底线,做讲规矩守纪律的合格党员领导干部。
一要坚守理想信念,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对全体党员干部来说,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第一要求。在党的所有纪律中,政治纪律永远排在第一位。作为党的干部,要强化党员意识,始终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时刻想到自己是党的人,时刻不忘对党应尽的义务和责任,切实做到贯彻中省、示范区和区委各项决策部署毫不犹豫、决不含糊,确保令行禁止,政令畅通。始终坚定理想信念,在政治上做一个明白人,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讲规矩、守纪律。
二要坚守纪律底线,做遵规守纪的清醒人。遵守党的纪律是对每个党员的政治要求,要不断强化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把纪律和规矩挺在修身律己的前面。从今年查处的案件来看,绝大多数干部都是因为不严格遵守纪律,才犯了错误、栽了跟头。对党员干部来说,严明的纪律要求,不仅仅是“紧箍咒”,更是“护身符”。违法始于破纪,全区各级党员干部要把遵规守纪作为修身律己的必修课,自觉知规知纪、遵规守纪,始终保持对党纪条规的尊崇和戒惧,在遵纪守法上标准更高一等、尺度更严一些,充分发挥党规党纪的规范约束和引领导向作用,坚决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三要坚守道德防线,做严于律己的正派人。道德是人们共同生活及其行为的准则和规范。对党的干部来说,我们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关系着党和政府的形象,如果我们不注重日常道德修养,不从严要求自己,就可能引起群众的不满,甚至强烈反响,更有可能带坏社会风气。因此,我们要把塑造高尚的道德品格作为终身追求,不断提高道德认识,陶冶道德情操,锤炼道德意志,提升道德境界,做个人品德、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表率。
四要坚持心存敬畏,行有所止。一要敬畏法纪。就是要敬畏宪法、法律和党章党规的威严,牢固树立遵守法律、依法办事的意识,在干任何工作、做任何事情都要视法纪如“高压线”,时时警醒自己、事事约束自己,始终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真正行使好人民赋予我们的权力。二要敬畏组织。对我们党员领导干部来说,每一次取得的进步,都离不开组织的精心培养和信任支持,没有组织,我们个人纵有天大本事也毫无用武之地。我们一定要对组织心存一份敬畏,做到忠诚勤勉,不断增强对组织的归属感,以优异的工作回报组织的培养、赢得组织的认可。三要敬畏人民。领导干部手中的一切权力都是人民所赋予的,必须用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要不断增强宗旨意识,将实现好、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从政方向,要常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深入群众,体察民情,把群众冷暖放在心中,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真正把干事创业的丰碑树立在人民群众心中。
借此机会,我有四句话与大家共勉:违法的事坚决不做,珍惜人生自由,守住法律底线;违纪的事一定不做,珍惜政治生命,守住纪律底线;诱惑的事拒绝去做,谨慎社会交往,守住交友底线;尽责的事认真去做,珍惜工作岗位,守住职责底线。
同志们,“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全区党员干部一定要以今天通报的典型案件为戒,深刻汲取教训,牢记组织重托、群众信任和职责使命,忠诚履职,廉洁从政,以求真务实的作风,以干净担当的品质,为我区实现追赶超越目标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