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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凌多举措让困难群众温暖过冬

来源:杨陵区人民政府网 发布时间:2017-11-24 16:35

记者了解到,从即日起到明年2月,杨凌开展走访慰问和帮困解难活动,确保困难群众温暖过冬。 

落实各项生活救助政策,解决好低保家庭、特困人员生活困难问题。一是为城乡低保和五保对象发放取暖费及电价补贴。按农村每户每年200元、城市每户每年600元的标准为城乡低保户发放冬季取暖费;按每户每年60元的标准,为城乡低保对象发放电价补贴。按每户每年200元取暖费、每户每年60元电价补贴标准为五保户发放取暖费和电价补贴。二是落实特困供养、孤儿生活救助政策。按6000元/年/人的标准发放特困人员供养金;按孤儿1000元/月的标准发放生活补助。三是加大临时救助,对因突发性事件造成生活困难的群众,进一步简化救助审批程序,予以临时救助。四是通过门诊救助、“一站式”救助、医后救助等方式,及时救助因病导致生活困难的贫困群众。五是落实困境儿童生活补贴政策。按照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每人每月400元、低保家庭困境儿童每人每月300元、低收入家庭困境儿童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及时为困境儿童发放生活补贴。六是保障福利机构供养人员冬季生活,加快福利院集中供暖进度,确保及时供暖。 

做好救灾救济工作,解决受灾群众的生活困难问题。积极开展冬春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民政局对各镇(办)所辖区域生活困难群众进行审批后,及时打卡发放灾民冬令生活救助资金。  

开展流浪乞讨人员寒冬送温暖活动。一是加大街面巡查力度,重点对火车站、汽车站、桥梁涵洞、废弃厂房、城乡结合部等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集中活动区域和可能露宿区域等进行地毯式排查,发现流浪乞讨人员实施快速救助。二是充分发挥部门联动发现救助机制作用,动员清洁工、巡防员、交警及群众广泛参与救助,主动提供流浪乞讨人员线索。三是加强站内滞留人员生活照料服务,妥善安置流浪人员。 

扎实开展关爱帮扶活动,解决留守群体生活困难问题。做好外出打工子女回乡就业的思想工作,劝返外出打工的子女至少有一人在家照顾老人。督促村(社区)发挥好农村幸福院、日间照料中心作用,优先照顾留守老人、留守儿童。 

落实优抚安置政策,解决优抚对象“三难”。及时发放残疾军人等七类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金、军队离退休人员及无军籍退休职工退休金、重点优抚对象住院医疗补助、60岁农村退役军人生活补助、2016年冬季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地方一次性经济补助金等各类优抚资金,以解决优抚对象住房、医疗、生活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 

开展走访慰问活动,为困难群众送温暖。低保办、老龄办、优抚办分别负责,组织人员深入特困人员、孤儿、低保户、低收入户及抗战老兵、抗美援朝老战士等困难优抚对象家里走访,了解群众需求和家庭困难,及时将棉衣棉被发放到困难对象手中,确保困难群体温暖过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