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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集中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

来源:杨陵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1-12-05 17:38

本网讯(党建农)12月4日是我国第11个全国法制宣传日。由示范区、杨陵区两级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牵头,示范区公安局、工商局、质监局、药监局、国土局、国税局、地税局、烟草局,杨陵区法院、检察院、农林局、交通局、城管局、城建局、国土局、人社局、教育局、卫生局、计生局等22个部门在杨凌新时代广场联合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今年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的主题是“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

活动现场彩球高悬、彩旗飘扬,广场内人流如织,咨询台前人头攒动,市民群众参与热情高涨。活动邀请区内资深律师、公证员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百余人,开展法律咨询活动。前来咨询的城乡群众多达千余人,现场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书籍800余份;宣传版面60余块;悬挂横幅40余条;出动宣传车辆40余辆在街道和各乡镇巡回宣传。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退休老干部薛先生说:“今天这么多单位联合宣传,不仅有法律方面的,还有食品安全、用电安全、校车安全、交通安全以及税收、用工等多方面的知识,让老百姓更方便地了解学习。”化建家属曹老太手中拿着许多资料高兴地说:“我虽说不识几个字,但我要把这些资料拿回去说我上初中的孙子,让他读给我听也让他学习学习。”来自揉谷镇的农民陈先生说:“今天工作人员教会了我如何识别假烟,以后买烟就知道了。”


工作人员在向过往群众发放宣传资料


工作人员在向过往群众发放宣传资料


工作人员在向过往群众讲解如何识别假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