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示范区经贸安监局副局长杨峰、区政府副区长刘国栋带队对区内五家“散乱污”企业进行联合执法检查。
执法行动前,刘国栋对取缔“散乱污”企业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挺直腰杆,去除模糊认识;二是要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落实好主体责任;三是要敢于动真碰硬,确保整治达到效果。杨峰强调,“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是一项重要任务,各执法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按照行业执法程序联合执法,切实做好区内“散乱污”企业集中整治工作,推进区内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随后,联合检查组一行先后来到民乐鼓厂、杨凌佩科机械有限公司、周李村石灰加工点、永安机械加工厂、杨凌强林木业有限公司5家企业现场查看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检查治理过程中,联合检查组对证照不齐全、用地不合法、无环保手续等企业,现场责令立即停工停产,并下发书面取缔通知。
示范区、杨陵区两级有关部门及相关镇办负责人参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