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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届二次会议提案回复-12号

来源:区政府 发布时间:2018-08-22 11:03

杨陵区农林局

关于区政协九届二次会议第12号提案办理情况的复函

委员姓名:李录堂、朱玉春

提案内容:关于开展双重保障型土地产权改革试验示范、创新杨陵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模式的建议

办理结果:

尊敬的李录堂、朱玉春委员,感谢你们对我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关心与支持,你们提出的关于开展双重保障型土地产权改革试验示范、创新杨陵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模式的建议我们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是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具体举措,是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的现实需要,是推进“五新”战略的重要基   

础。近年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我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截止目前,全区68个村(含农村社区14个)、271个村民小组开展清产核资,其中资源性资产8.684万亩,经营性资产现值9970.2万元,非经营性资产现值12302万元。认定成员120962人,成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份经济合作社)81个,其中村级54个、组级27个,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稳步推进。   

一、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建立机构。印发了《全面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成立了由区委书记任组长,区长为第一副组长的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农林局。办公室下设政策指导及保障小组、资产核定小组、集体经济发展小组、问题处置小组和清产核资结果审查小组5个小组。同时从区农林局抽调20余人,成立了5个工作指导组,负责镇办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业务指导。各镇办分别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55个村、14个村改居社区,275个村民小组,分别制定了实施方案,成立了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和清产核资工作小组,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健章立制,政策支撑。在借鉴其他省市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制定印发了《杨陵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并配套了我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暂行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暂行办法》《农村集体资产股权量化暂行办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证明书管理暂行办法》《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股权证管理暂行办法》5个具体操作办法、流程。设计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证明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权证3个证书。通过制定1个方案、配套5个管理办法(规定)文件、印制3个具体证书,为我区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有序开展提供了坚实的政策支撑。

(三)加大宣传,营造氛围。结合我区农村实际,区产改办和各镇办印发了《杨陵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知识问答》、等资料5万余份,悬挂横幅110条,发放《塘约道路》100本。各村召开三委会、群众代表会议,逐户发放《致农民的一封信》,宣传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相关政策和重大意义,积极引导农村居民充分认识到开展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是增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活力、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农民增收、提升农业农村发展水平的重大举措,增强农村居民参与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积极性,为稳步开展此项工作奠定了良好的群众基础。

(四)试点先行,探索总结。2014年全区55个行政村“三资”清产核资工作已完成,共核查账面资金6587万多元、资产1.2亿多元、资源10万多亩,农村土地所有权证书已全部发放到位,目前正在对“三资”工作开展回头望。为了探索我区城郊村、城中村、纯农业村、村改居等不同类型的产权制度改革模式,桶张、田西、杜寨、梁氏窑、陈小寨、半个城、元树、代家坡、崔东沟、张家岗10个村作为先期试点村已经全部完成了清产核资、成员认定、合作社组建等工作,为我区全面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提供了切实可行的试验示范。

(五)明确任务,稳步推进。在试点的基础上,组织召开了杨陵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动员会,对全区改革工作进行了再安排、再部署。召开了工作推进会,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研究、对当前工作进行了安排和部署。各镇办按照工作任务及时间节点要求,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召开推进会29次,研究解决改革中存在的问题。目前,全区68个村(含农村社区14个)、271个村民小组开展清产核资,其中资源性资产8.684万亩,经营性资产现值9970.2万元,非经营性资产现值12302万元。认定成员120962人,成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份经济合作社)81个,其中村级54个、组级27个。

(六)抓住“三变”,促进发展。将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三变”改革和“精准扶贫”有机结合起来,通过整合纯农业村毕公村、曹堡村等村的集体预留地,建成占地430多亩杨凌现代农业精准扶贫示范园,贫困户以土地经营权入股,实行保底分红。对经营性资产比较多的村组及城郊村、城中村,加大集体经济发展支持力度,完善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用地政策,制定了《杨陵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参与开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试点方案》;坚持同类产业村“整合发展”的原则,最大限度为村集体建设集中连片的产业园区、与经营主体股份制合作经营、兴办新型产业提供必备的土地资源。指导有发展基础的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制定村集体经济发展规划,引导上代村发展租赁为主、董家庄村发展仓储物流为主、梁氏窑村发展五星农家乐旅游养老为主、新集村发展葡萄产业采摘休闲为主的集体经济,引导其他村组结合主导产业和现有资产、资源发展集体经济。整合涉农资金和项目资金,优先投入村集体经济组织,并按成员资格折股量化到人。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通过全力推进“抓产改、促三变、促发展”工作,进一步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明确集体资产权属、激发集体资产活力,构建“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立足股份制合作,着力培育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组建、入股、合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大力发展以电子商务、乡村旅游等农业新业态,支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现代农业、乡村共享经济、创意农业、特色文化产业、商贸业等经济发展新形态;加快农村集体资产转型,激发农村发展活力,本着“宜商则商、宜农则农、宜旅则旅”的原则,按照“近城、靠景、依产、沿路、”的思路,着力解决10个经营资产较多、10个资源性资产资产较多、10个资产“空壳村”的村集体经济发展工作,探索建立构建“产业连体、股权连心”的稳固利益机制,促进村集体经济发展。   

(一)有序推进经营性资产为主的村集体经济发展。在形成一定规模经营性资产、由集体统一经营的城中村、城郊村、经济发达村,支持有经营性资产的村集体经济组织盘活闲置或低效使用的办公用房、校舍、厂房、仓库、生产设备设施等各类集体资产,通过依法改造、发包租赁、入股经营等方式,取得经营收入;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投资兴建写字楼、民工宿舍、仓储设施、商铺店面、农贸市场等物业项目。按照“坚持原则、因地制宜、民主协商、规范操作”的要求,扎实稳步推进。

(二)稳步推进集体资产“空壳村”村集体经济发展。对一些地理位置偏远或受规划限制、村内资源匮乏、基本没有经营性资产,也没有成规模、可开发的集体资源性资产的“空壳”村,发挥党支部、村委会的体制优势,把承包到户的资源性资产聚集起来,引导农民立足主导产业,加强与新型经营主体对接,开展土地股份合作、一二三产融合,发展规模化经营,提高组织化水平,带动贫困户抱团发展,引导分散资源变资产。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积极承担政府购买社会公共服务职能,大力发展劳务承包、环境保洁、道路养护、基础设施管护、文化惠民等新兴业态,实现多渠道增收,增加村集体资产,或者参股入股市场主体,获取分红收益,实现农民变股东。

(三)重点推进资源性资产为主的村集体经济发展。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发利用村集体土地、自然、文化和生态资源,发展现代高效生态休闲观光农业、特色林业、林下经济、乡村旅游和养老产业等。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以集体资产资源参股经营稳定、效益较好的企业。对财政支持的生产发展、农业生态修复和治理、扶贫开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可优先交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承担,为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创造条件。对财政扶持集体经济、产业发展、扶贫开发等资金,作为集体成员股和贫困户优先股,明确股金份额,实现资金变股金,建立集体经济持续发展与集体成员稳定受益的有效机制。

再次感谢你们对我区农业工作的关心和关注!   

以上答复妥否,请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