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杨陵区十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三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冠明主持并讲话。
会上集中传达学习了11月2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第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及全国人大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交流会会议精神。
会议听取了杨陵区城市治理水平提升工作视察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2023年重点项目调整的报告、关于2023年财政预算调整的报告,关于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乡村振兴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了2023 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一府一委两院”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2022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完成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2022年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近三年刑事审判工作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区检察院副检察长马高明同志工作报告。
会议强调,区政府在重点项目建设方面作了较大调整,要紧紧围绕以“三个年”活动,凝聚工作合力,认真做好项目谋划,不断助力项目提速增效;要以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为工作出发点,以高度负责、一心为民的态度,积极受理认真办理;要以乡村振兴为工作重点,加强系统思维、大局思维,结合“五联一抓”机制,充分发挥两校在农林方面的专业优势,助推杨陵区乡村全面振兴;要切实发挥职能、认真践行履职尽责,各部门各同志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依法履职尽责,为推动杨陵高质量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有关领导,区监委、法院、检察院负责同志,区政府相关部门、各镇人大主席团、街道人大工委负责同志及受邀人大代表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