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杨陵区第十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四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冠明主持并讲话。
会议集体学习了《党的十八大以来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成效和经验》《八项规定改变中国》,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涉及政府履职事项(草案)的议案,并通过举手表决,作出了关于批准杨陵区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涉及政府履职事项的决议。
会议指出,编制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形成事权清晰、责能相适、履职顺畅、保障有力的镇(街道)权责体系,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破解基层治理“小马拉大车”问题的重要举措。
会议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法定职责,切实用好镇(街道)涉及政府履职事项清单,持续强化基层基础,不断加强镇(街道)服务管理力量;要完善机制,严格镇(街道)履职事项准入制度,切实抓好清单编制后的配套衔接工作,完善综合考核等相关制度规定;要压实责任,推动基层干部知责明责、履职尽责,确保履行职责事项清单落地见效,全面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推动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新篇章提供坚实保障。
区人大常委会有关领导和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参加会议,区政府有关领导,区监委、法院、检察院负责同志,区政府办公室、区委编办,各镇人大主席团及街道人大工委负责同志及受邀人大代表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