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杨陵区委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2026年第4次集中学习会议,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传达学习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第21次会议精神、2026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文选》第一卷“善于运用制度和法律治理国家”章节,以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用好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的具体措施〉的通知》《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示范区党工委委员、杨陵区委书记李函主持会议。
会议强调,要扎实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始终把为民造福作为最大政绩,坚持学用结合、知行合一,一体推进学查改,以实干实绩为全区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强政治保障。要严格在宪法法律范围内履职尽责,坚持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把法治要求贯穿重点项目建设、民生保障等各项工作全过程,着力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实效。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排查整改中、省生态环保督察和大气专项督察反馈问题,用治理效能提升群众获得感。要熟悉掌握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内容,明确岗位职责、重点任务、底线要求,切实做到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要深入学习贯彻《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坚决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聚焦重点领域开展排查整治,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切实筑牢全区安全防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