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台街道治理环境卫生“九乱”的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进“卫生先进单位”创建活动,提高社区环境卫生工作管理水平,增强居民环境卫生意识,创建干净整洁、舒适优美的生活环境,特针对各社区(村)内存在的“九乱”现象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九乱”指杂物乱堆乱放、车辆乱停乱摆、设施乱搭乱建、墙面乱贴乱画、衣被乱晾乱晒、绿地乱踩乱踏、摊点乱摆乱卖、宠物乱跑乱养、草坪乱挖乱种。
第二章 职责
第三条 各社区(村)书记为环境卫生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本次创建活动的全盘工作。主要职责是协调处理小区内存在的“九乱”现象。
第四条 社区主管环境卫生干部为环境卫生工作直接责任人,负责治理小区内存在的“九乱”现象及保洁员的日常管理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大力宣传环境卫生治理工作,营造强大舆论氛围,增强居民文明素质和卫生意识,每月不少于2次宣传;
二、组织社区便民站工作人员、社区党员、楼栋代表及志愿者清理楼前楼后及楼内堆放的杂物;清除小区内野广告;规范车辆停放、摊位摆放;拆除乱搭乱建、乱拉乱挂;教育引导居民规范饲养宠物及保护绿地,形成每周五下午集中整治的环境卫生机制。
三、对小区内环境卫生区域进行划分,明确各保洁员管理区域,做到责任到人,并公示上墙。
第五条 保洁员为本次整治活动的主力军,须严格按照“及时清扫、动态保洁、着装上岗”的工作原则,做到尽职尽责,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各自片区内的绿化养护、杂草杂物清理、车辆停放、车棚卫生及构筑物表面乱贴乱画工作,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清理;
二、当好小区卫生监督员,在及时清扫的基础上做好动态保洁工作,随时劝阻、制止、纠正乱吐乱扔、乱倾乱倒、乱贴乱画、随地便溺、损坏公共设施和占道停放车辆、堆放杂物及高空抛物现象;
第六条 保洁队长随时对各区域的保洁情况进行督查并做好记录,并协助主管干部开展环卫指导培训工作,每日8:30以前到岗并对社区保洁情况进行检查,在8:30-8:50组织保洁员召开保洁“碰头会”,通报检查情况并对当日保洁工作做重点安排。
第三章运行机制
第七条 各社区(村)将成立环境卫生整治领导小组,各社区(村)书记担任组长,社区主任担任副组长,其余社区干部为成员,实行干部包抓工作机制,以楼为单位进行区域划分。
第八条 环境卫生整治领导小组运行机制:
一、将小区内环境卫生区域明确划分至各领导小组成员名下,实行定人定岗定职责,每位成员带领1至3名保洁员管理好各自片区,由片区内的社区干部进行每日不定时的抽查、检查,每日不少于3次,一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绝不留卫生死角。
二、针对摊点乱摆乱买、车辆乱停乱摆、宠物乱跑乱养、设施乱搭乱建现象由社区主任带领保安人员进行监督管理,在执勤期间,发现乱摆摊点者,应及时进行制止;发现不规范停车者,应主动上前进行劝阻;对饲养宠物的居民应进行教育引导,避免发生宠物伤人事件(持证饲养);对于乱搭乱建的,直接予以拆除。
三、对于杂物乱堆乱放、墙面乱贴乱画、衣被乱晾乱晒现象由保洁员随时进行监督管理,一旦发现居民占道堆放杂物,应及时进行说服劝导,如若无效,立即告知包抓领导进行协调解决;对于墙面乱贴乱画的,保洁员将随时进行擦洗清除,同时会进行动态监督;对于衣被乱晾乱晒的,直接予以拆除拉绳,将衣被收回至门卫值班室。
四、对于绿地乱踩乱踏、草坪乱挖乱种现象,由社区便民人员进行现场统计,并为破坏的草坪、绿地安装温馨提示牌;小区内草坪乱挖乱种现象较为严重,将由社区书记、社区主任进行逐户劝导,直至退还成绿地,努力创建出“绿色花园社区”。
第九条 对于不服从安排或者不愿配合工作的居民,由社区书记进行说服教育,直至完成整治工作,并由保洁员进行日常监督,一旦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至片区干部,协调解决。
第十条 保洁员须服从环卫主管干部及环卫队长的管理、分配及指挥,如遇重大检查要听从调配;对于不服从管理,且经批评教育仍无悔改的责令辞退。
第四章监督考核
第十一条 由主管环境卫生干部须加强对保洁员的管理,建立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坚持卫生督查检查,严格按照《保洁员管理办法》文件精神执行,实行扣分制,月末扣除绩效工资,严格奖惩。
第十二条 本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由领导小组进行督查检查,每周检查一次,每月评比一次。对重视不够、工作严重滞后的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予以严肃处理,并记入年终考评;对活动中表现突出、工作优秀的人员给予奖励,特别优秀的上报街道办进行表彰。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2017年9月份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