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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李台街道工作委员会、李台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李台街道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李发201793

中共李台街道工作委员会

李台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李台街道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社区(村)党(总)支部、机关各站(所):

现将《李台街道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李台街道工作委员会李台街道办事处  

                                 2017522

李台街道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为提高李台街道办事处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持社会政治稳定,实现辖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特制订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和谐富裕美好新李台的总体目标,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处结合的原则,充分利用本辖区的各项资源,积极防范、及时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实现经济、文化、社会的安全、和谐发展。

二、编制依据

为规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管理,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办法》及省实施《办法》、《杨陵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订本办法。

三、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原则。维护辖区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是街道应急工作的基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依靠人民群众和各种社会力量,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可能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失。 

(二)以防为主原则。把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管理的各项工作落实在日常管理之中,加强基础工作,提高全办防范突发公共事件意识,落实各项预防措施,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将预防与应急处置有机结合起来,力争尽早发现和处理,将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四、使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李台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域范围内以及办事处行政区域范围以外、但可能对办事处造成重大影响且必须由党工委、办事处协调指挥处置的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如: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符合启动条件的,适用本预案。

五、应急组织体系

(一)领导机构。成立李台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指挥中心(以下简称应急指挥中心),负责统一领导全办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应急指挥中心总指挥由街道党工委书记担任,副总指挥由街道办事处主任担任,街道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各站(所)负责人和各社区(居民小组)书记、主任为应急指挥中心成员。

应急指挥中心的主要职责是:在突发性事件发生后,迅速成立现场指挥部,负责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决定制定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置的具体工作方案;对各个重点防控点进行布控;负责应急处置的指挥调度工作。

应急指挥中心下设应急管理办公室及应急维稳分队

(二)办事机构

1.应急管理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办设在综治办(以下简称应急办),由刘小军同志任应急办主任,王卫国和颜佳龙同志负责应急办具体事务;

应急办的主要职责:负责全办应急工作的综合协调及相关的组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突发性事件应急工作机制和运行机制的建设,并向应急指挥中心提出改进建议;负责编制突发公共事件防范及自救小常识;负责督促检查维稳应急队伍的建设和应急预案的演练工作;负责收集突发性事件相关信息,并对信息进行综合汇总和分析后向应急指挥中心报告;传达应急指挥中心的决定,并对决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督办;对主要节点进行防控;应急指挥中心规定的其他职责;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将突发事件的事态发展、处理情况等信息上报给相关部门。

2.应急分队。应急分队由机关干部、社区工作者、巡防队员共150余人组成。

应急分队应在接到通知后30分钟内增员到位,服从现场指挥,做好现场控制工作。成员名单见附表。

六、宣传教育、培训和演练

应急办应结合街办实际,编制关于地震、火灾、水灾等突发公共事件防范、避险、自救、互救等常识,印制成安全教育宣传手册,发放到辖区各企业、学校、居民、村民手中;并将突发公共事件防范基本常识制成海报张贴在社区宣传栏,制成幻灯片在各小区、村巡回播放。同时结合“5.12防灾减灾日、全国消防日等,积极开展应急知识进企业、学校、社区、村活动,提高公众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应急能力。

2017年按照区应急办要求,辖区企业、学校、社区、村各开展一次地震、火灾专项演练活动,增强辖区居民、村民应对公共突发事件的避险逃生,自救互救能力。

应急演练包括准备、实施和总结三个阶段。通过应急演练,培训应急队伍,确保各种紧急状态下的应急队员的有效沟通和统一指挥,检验预案的可行性和改进应急预案。

七、应急值守和信息报告

应急值守严格领导带班,值班员值班。各社区(村)严格按照要求值班,应急办公室将采取电话检查和实地抽查的办法,对各社区(村)值班情况进行督查通报。  

如果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有关社区(村)接到突发公共事件的报告后应在10分钟内电话报告街道应急办。在事件发生30分钟内,经应急办核实,并经应急指挥中心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同意后,由街道应急办将事故内容电话报告区应急办及应急主管部门。在事件发生1小时后,形成书面报告,并经领导签发后,报区应急办。报告要求快速、简洁明了,报告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人员、事情、处置等情况。

附件:李台街道应急分队名单 

李台街道应急分队名单

 

长:

副组长:博、萍、彦、剑、朱大勇、杨海平、峰、杰、

员:刘小军、王伟国、王党奎、程、申卫兵、许强、王朋飞、焦军平、杨俊琪、

     李文伟、江、王耀斌、颜佳龙、王建盟、刘朋立、阳、蒋朋波、王纪刚、周新维  

     刘向利、李新国、张登科  

求:

1.应急分队人员应保证信息畅通,在接到通知后30分钟内到达指定地点。

2.应急分队人员在敏感节点、时期,原则上应在杨陵辖区内,如因临时特殊原因需外出的,工作期内履行请假手续,其他时间应电话告知党政办。

3.应急分队人员不得将工作内容向其他人员透露,因泄露造成影响的,将严肃查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