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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医疗救助

大病医疗救助

服务对象

自然人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事项属性

行政审批  

行使层级

村级、乡级  

联办机构

杨陵区民政局(多图联审)  

通办范围

户口所在地  

办理部门

李台街道民政办公室  

办理地点

杨陵区五胡路12号李台街道民政办公室(108室)  

联系电话

029-87035136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7月1日—8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  

18:00)  

监督电话

029-87012346、029-87030090  

办理类型

承诺件、即办件  

收费标准

否  

承诺办结时限

15个工作日内  

收费依据

否  

法定办结时限

30个工作日内  

申办方式

本人申办、委托代办  

办理方式

按件办理、批量办理  

办理流程

救助对象申请:向所在社区(村)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应申请材料→镇(办)审核:对申请对象的资料及时核查并会议研究后上报区民政局→区民政局审批:对上报资料及时审批,对符合条件的发放救助金。  

法规和依据

杨陵区《关于印发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杨政办发〔2016〕65号)  

申请条件

杨陵区城乡低保、五保、低收入户及因病致贫困难户。  

所需材料

1.本人提供以下资料:  

(1)大病救助申请书;  

(2)患者身份证、家庭户口簿、特困供养人员证件(五保证)/低保证/低收入对象认定表(区农林局扶贫部门认定)、慢性病门诊卡(门诊救助需要)复印件;  

(3)医疗诊断证明、农村合作医疗报销单据(职工医保报销证明)、大病保险报销单据复印件及住院、慢性病门诊花费相关票据;  

(4)杨凌农村商业银行全国通兑的折子复印件(农科城卡)。  

2.所在社区(村)提供:《杨陵区城乡大病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杨陵区民政局慢性病门诊救助申请表》、《杨陵区因病致贫对象认定表》。  

3.以上资料一式两份。  

所需表格

《杨陵区城乡大病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杨陵区民政局慢性病门诊救助申请表》、《杨陵区因病致贫对象认定表》 (系统自动生成) 

结果名称

登记审核并上报  

结果样本

社会发放至申请人提供的银行卡或存折  


新版-杨陵区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大病救助)

慢性病门诊申请审批表(2017.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