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医疗救助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事项属性* |
行政审批 |
行使层级* |
村级、乡级 |
联办机构* |
杨陵区民政局(多图联审) |
通办范围* |
户口所在地 |
办理部门 |
李台街道民政办公室 |
办理地点 |
杨陵区五胡路12号李台街道民政办公室(108室) |
联系电话 |
029-87035136 |
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7月1日—8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 18:00) |
监督电话* |
029-87012346、029-87030090 |
办理类型 |
承诺件、即办件 |
收费标准 |
否 |
承诺办结时限 |
15个工作日内 |
收费依据 |
否 |
法定办结时限* |
30个工作日内 |
申办方式 |
本人申办、委托代办 |
办理方式 |
按件办理、批量办理 |
办理流程* |
救助对象申请:向所在社区(村)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应申请材料→镇(办)审核:对申请对象的资料及时核查并会议研究后上报区民政局→区民政局审批:对上报资料及时审批,对符合条件的发放救助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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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和依据 |
杨陵区《关于印发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杨政办发〔2016〕6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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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
杨陵区城乡低保、五保、低收入户及因病致贫困难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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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材料 |
1.本人提供以下资料: (1)大病救助申请书; (2)患者身份证、家庭户口簿、特困供养人员证件(五保证)/低保证/低收入对象认定表(区农林局扶贫部门认定)、慢性病门诊卡(门诊救助需要)复印件; (3)医疗诊断证明、农村合作医疗报销单据(职工医保报销证明)、大病保险报销单据复印件及住院、慢性病门诊花费相关票据; (4)杨凌农村商业银行全国通兑的折子复印件(农科城卡)。 2.所在社区(村)提供:《杨陵区城乡大病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杨陵区民政局慢性病门诊救助申请表》、《杨陵区因病致贫对象认定表》。 3.以上资料一式两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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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表格 |
《杨陵区城乡大病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杨陵区民政局慢性病门诊救助申请表》、《杨陵区因病致贫对象认定表》 (系统自动生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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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名称* |
登记审核并上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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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样本* |
社会发放至申请人提供的银行卡或存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