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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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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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依据 |
《陕西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暂行办法》第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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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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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杨陵区户籍的城乡居民
2.年收入低于3000元的贫困家庭
3.因病、因残及其他因素致贫的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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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材料 |
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及复印件
2.城乡居民申请低保申请书 3.杨陵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审批表 4.收入情况证明
5.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授权书 6.申请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诚信承诺书 7.民政局家庭情况调查表
8.民主评议表
9.其他(残疾证、病历、住院发票、残疾司法鉴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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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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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台街道社保所 |
办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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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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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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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9-87015136 |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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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人申请
2.村组织进行评议,符合条件的发放低保申请表
3.镇民政办进行初审,并上报区民政局
4.区民政局进行审批
5.发放低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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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理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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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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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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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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