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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核

事项名称

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核

办理依据

《陕西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暂行办法》第十条

申请条件

1.具有杨陵区户籍的城乡居民

2.年收入低于3000元的贫困家庭

3.因病、因残及其他因素致贫的群众

办理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及复印件

2.城乡居民申请低保申请书

3.杨陵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审批表

4.收入情况证明

5.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授权书

6.申请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诚信承诺书

7.民政局家庭情况调查表

8.民主评议表

9.其他(残疾证、病历、住院发票、残疾司法鉴定等)

办理地点

李台街道社保所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

联系电话

029-87015136

办理流程

1.申请人申请

2.村组织进行评议,符合条件的发放低保申请表

3.镇民政办进行初审,并上报区民政局

4.区民政局进行审批

5.发放低保款

法定办理时限

3个月 

收费依据及标准


附件2: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授权书

附件1:杨陵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审批表

附件4:城乡居民申请低保申请书

附件3:申请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诚信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