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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孩生育登记

事项名称

一、二孩生育登记

申请条件

李台辖区行政事业单位正式职工、辖区居民,依法结婚后未生育过或合法生育过一个子女的夫妇。

办理材料

一、一孩生育登记所需资料:

1.孕前优生筛查合格证。

2.“一孩生育登记表”一式三份。

3.夫妻二寸合照3张、夫妻双方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男方户籍不在本辖区,应出具户籍所在乡、镇(街道办)计生办出具的婚育状况证明。

二、二孩生育登记所需资料:

1.孕前优生筛查合格证。

2.“二孩生育登记表”一式三份。

3.一家三囗二寸合照3张,夫妻双方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第一个孩子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两份。

4.男方户籍不在本辖区,应出具户籍所在乡、镇(街道办)计生办出具的婚育状况证明。

5.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需先退证,并退回独生子女多余享受集体资产分配份额,同时停止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有关的一切优惠政策后,方可进行二孩生育登记。

6.再婚夫妇提供加盖政府公章离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或者法院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流程

计划生育的夫妇在社区(村)领取生育登记表,夫妻双方持身份证、生育登记表、二寸照片到区妇幼计生服务中心进行孕前优生筛查(晨检空腹),怀孕后夫妻双方将生育登记表交户籍所在社区(村)计生专干处签字、社区盖章后交户籍所在街道办计生办登记、盖章,孩子出生后告知所在社区(村)。

办理地点

李台街道办便民服务大厅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7月1日至8月31日 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办理时限

当场办理

联系电话

029-87035136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办理依据

《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二孩生育登记表

一孩生育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