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大病医疗救助 |
办理依据 | 《杨陵区城乡医疗救助暂行办法》杨政办发〔2011〕8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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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 大病医疗救助对象是具有大寨街道办户籍
(一)农村五保户、低保户;
(二)重点优抚对象(不含1-6级伤残军人);
(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四)重度残疾人、危重病人或因天灾人祸等不可抗力造成当年家庭生活困难等其他城乡特殊困难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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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材料 | 1.合疗报销明白卡与人寿报销凭证卡
2.《杨陵区城乡大病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
3.住院发票,诊断证明
4.患者身份证复印件,低保户的低保证复印件
5.非低保户的大病医疗救助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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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 1.领取人填表
2.村、社区对初审
3.街道社保所进行复核、公示,并上报区民政局 4.区民政局进行办理 |
办理地点 | 李台街道办便民服务大厅 |
办理时间 | 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7月1日至8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
联系电话 | 029-87035136 |
法定办理时限 | 30个工作日 |
收费依据及标准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