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创业政策梳理(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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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名称 |
职业指导和技能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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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依据 |
《关于进一步完善政策切实加强就业扶贫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发〔2017〕1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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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
有就业能力和培训意愿的低收入户家庭中的劳动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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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标准 |
每人每年享受职业指导和一次免费培训;参加80课时以上免费就业创业培训的,每人每天给予50元的生活和交通补贴,每年只能享受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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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部门 |
区人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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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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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各类技能培训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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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长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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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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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
户口本及本人身份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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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
1、各镇(街道)对有就业和培训意愿的低收入户进行统计汇总; 2、区人社局根据低收入户培训意愿,分类安排培训学校; 3、培训由人社局统一安排指导,镇(街道)负责组织引导低收入户参加培训; 4、生活和交通补贴由区人社局根据培训情况据实拨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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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区人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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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创业政策梳理(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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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名称 |
支持企业吸纳低收入户劳动力就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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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依据 |
《关于印发杨凌示范区2016-2017年精准脱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杨脱贫组发〔2016〕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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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
低收入户家庭中的劳动力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且年龄在50岁以下的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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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标准 |
企业每吸纳一名低收入户家庭中的劳动力并与其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区人社局按照每人每月3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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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部门 |
区人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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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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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区人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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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每季度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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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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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
1、低收入户家庭中的劳动力与企业签订的6个月以上的劳动合同原件或复印件; 2、户口本及本人身份证; 3、企业营业执照及银行开户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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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
1、区人社局负责根据区内企业岗位需求发布招聘信息、推介就业岗位; 2、包抓部门以村为单位对有意愿的低收入户进行核实汇总,报人社局,由人社局与相关企业对接安排就业岗位; 3、人社局根据包抓部门上报信息为企业落实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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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区人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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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创业政策梳理(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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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名称 |
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就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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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依据 |
《关于印发杨凌示范区2016-2017年精准脱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杨脱贫组发〔2016〕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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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
低收入户家庭中的劳动力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且年龄在50岁以下的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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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标准 |
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聘用低收入户家庭中的劳动力,工资由用人单位发放,不能低于示范区最低工资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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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部门 |
区人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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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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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区人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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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每月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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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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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
户口本及本人身份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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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
1、与所就业机关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2、将劳动合同送区人社局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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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区人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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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创业政策梳理(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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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名称 |
特设就业扶贫公益性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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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依据 |
1、《关于进一步完善政策切实加强就业扶贫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发〔2017〕17号) 2、《关于印发杨凌示范区2016-2017年精准脱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杨脱贫组发〔2016〕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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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
低收入户家庭中的劳动力年龄在50岁以上且文化程度偏低的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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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标准 |
区人社局按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给予每人每月1000元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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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部门 |
区人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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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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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区人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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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按季度预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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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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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
户口本、本人身份证、劳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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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
村(社区)提出公益性岗位设置理由,报镇(街道)审核,区人社局审批,并兑现岗位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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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区人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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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创业政策梳理(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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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名称 |
就业见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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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依据 |
1、《陕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陕财办社〔2017〕40号) 2.《关于印发杨凌示范区2016-2017年精准脱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杨脱贫组发〔2016〕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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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
低收入户家庭中毕业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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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标准 |
区人社局按就业见习补贴标准,给予每人每月1200元补贴,补贴时限不超过6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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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部门 |
区人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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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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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杨陵区人社服务大厅(杨陵区人力资源市场二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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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每月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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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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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
户口本及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见习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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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
符合见习条件的人员直接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大厅办理就业见习手续,就业中心审核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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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区人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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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创业政策梳理(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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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名称 |
一次性创业补贴 |
办理依据 |
1、《关于印发杨凌示范区2016-2017年精准脱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杨脱贫组发〔2016〕1号) 2、《关于进一步完善政策切实加强就业扶贫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发〔2017〕17号) 3、《陕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陕财办社〔2017〕40号) |
办理条件 |
低收入户家庭中的劳动力创办的经济实体取得法定证件,依法经营6个月以上的。 |
政策标准 |
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3000元;对从事流动餐饮创业的低收入户免费提供流动餐饮车一辆。 |
办理部门 |
区人社局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 |
办理地点 |
区人社局 |
办理时限 |
即时办理 |
收费标准 |
—— |
申请材料 |
1.法定证件; 2.户口本及本人身份证。 |
办理流程 |
由符合条件的个人提出申请,区人社局负责核实办理。 |
主管部门 |
区人社局 |
就业创业政策梳理(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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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名称 |
创业风险金 |
办理依据 |
《关于印发杨凌示范区2016-2017年精准脱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杨脱贫组发〔2016〕1号) |
办理条件 |
低收入户家庭中的劳动力创办的经济实体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正常经营3个月以上后,无法正常经营且投资在10万元以内。 |
政策标准 |
按照其投资额的40%予以补助。 |
办理部门 |
区人社局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 |
办理地点 |
区人社局 |
办理时限 |
30个工作日 |
收费标准 |
—— |
申请材料 |
1.工商营业执照及银行开户信息; 2.户口本及本人身份证; 3.财务报表、能证明投资额的正规发票等相关证明资料。 |
办理流程 |
村(社区)初审、公示,镇(街道)审核,区人社局办理。 |
主管部门 |
区人社局 |
就业创业政策梳理(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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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名称 |
技工教育赋能工程 |
办理依据 |
1、《关于进一步完善政策切实加强就业扶贫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发〔2017〕17号) 2、《就业扶贫六项工程实施方案》(陕人社发〔2017〕21号) |
办理条件 |
有就读技工院校意愿的低收入家庭人员 |
政策标准 |
除享受国家免学费补助资金和国家助学金外,每生每年发放技工教育补助3000元。 |
办理部门 |
区人社局 |
办理时间 |
每年办理一次 |
办理地点 |
区人社局 |
办理时限 |
10个工作日 |
收费标准 |
—— |
申请材料 |
1.户口本及本人身份证; 2.本人在国家正规技术学校的入学证明或学籍证明; 3.个人银行卡复印件。 |
办理流程 |
符合条件的低收入户直接向区人社局提出申请,人社局负责办理。 |
主管部门 |
区人社局 |
就业创业政策梳理(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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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名称 |
转移就业补贴 |
办理依据 |
1、《关于进一步完善政策切实加强就业扶贫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发〔2017〕17号) 2、《就业扶贫六项工程实施方案》(陕人社发〔2017〕21号) 3、《陕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陕财办社〔2017〕40号) |
办理条件 |
低收入户家庭中转移就业的劳动力 |
政策标准 |
每人每年只能享受一次交通补贴,补贴标准最高不超过500元。 |
办理部门 |
区人社局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 |
办理地点 |
区人社局 |
办理时限 |
10个工作日 |
收费标准 |
—— |
申请材料 |
1、户口本及本人身份证; 2、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就业证明; 3、车票、机票等交通运输收费凭证; 4、本人银行卡复印件。 |
办理流程 |
个人提出申请,区人社局办理。 |
主管部门 |
区人社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