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 | 杨陵区揉谷镇人民政府 | ||||
序号 | 管理事项 | 相关部门 | 职责分工 | 相关依据 | 案例 |
1 | 中小学、幼儿园交通安全管理 | 揉谷镇 | 负责对辖区内学校安全管理和学生安全教育的检查、督促和指导;会同有关部门维持校门口交通秩序。 | 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陕西省学生交通安全保障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 | 揉谷镇对辖区学校不定期进行校园安全检查、督促、指导;区教文体局监督学校制定学生上学、放学安全管理制度;上学放学交通高峰时段,交警中队协助学校维持校门口交通秩序。 |
区教文体局 | 负责指导、监督学校建立健全学生上学、放学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学校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 ||||
区公安分局 | 负责维护校园周边道路及交通秩序,配合交通运输、建设等部门完善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配合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开展学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 ||||
2 | 防灾减灾 | 揉谷镇 | 负责镇灾民救助指挥协调机构组建,该机构在镇人民政府领导下开展灾民救助工作。制定应急预案,镇要及时上报灾情;做好通信、物资、装备等保障;启用避灾安置场所,转移和安置危险地区群众;做好救灾应急措施的落实,做好灾后生产自救等。 | 《杨陵区区基层防汛防台体系运营管理—总体预案》 | 特大暴雨影响我区,并出现大范围大风、暴雨。经评估,区防汛防旱指挥部启动防汛防洪Ⅱ级响应,由区防指领导带队、有关部门参加的救灾工作组赶赴灾区指导工作。市气象局严密监视暴雨动态,及时发布气象信息。各镇(街道)积极开展人员排摸、转移工作,及时核查并上报灾情,发放救灾物资等。区民政局紧急调拨生活救助物资;交通运输部门做好运输保障工作;市场监管局加强市场管理;区公安局指导做好灾区社会治安工作;人武部应急救援力量积极投入抢险救援工作;区卫计局派员赴灾区协助开展医疗救治工作。灾害结束,各镇(街道)在有关部门指导下开展生产自救工作。 |
区民政局 | 负责灾害的救助和救济工作;及时掌握灾情,协助做好灾民安置转移工作;负责社会救援和捐助钱物的收集工作,积极争取救灾资金和物资,安排好灾民生活。 | ||||
区发改局 | 负责指导全市灾后基础设施恢复重建工作:加强价格监督管理,必要时实施价格干预措施或紧急措施,保持市场价格稳定。 | ||||
区公安分局 | 负责灾区抢险秩序、社会治安及人员转移安置点的治安保卫工作,协助组织灾区群众紧急转移;负责查处破坏防灾设施的案件;负责做好交通疏导、管制等相关工作。 | ||||
区财政局 | 负责防灾减灾救灾资金的筹措、拨付和监督检查。 | ||||
区住建局 | 负责指导受灾地区灾后房屋恢复重建工作;负责开展避灾安置场所的房屋质量安全检查和鉴定工作。 | ||||
区交通运输局 | 负责自然灾害发生期间公路应急抢通工作;组织协调救灾物资的紧急运输。 | ||||
区卫计局 | 负责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工作,预防疾病流行,组织落实好救灾医疗突击队。 | ||||
区市场监管局 | 负责做好灾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 | ||||
区人武部 | 负责组织指挥民兵抢险队参加抢险救灾工作;必要时协助开展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 ||||
区慈善总会、区红十字会 | 负责依法组织和指导灾区相关组织开展灾害救助和捐赠工作。 | ||||
3 |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 揉谷镇 | 对本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情况实施监督管理,进入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应当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对检查中发现的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应当建议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及时处理并答复;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当责令排除;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改正的,应当报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应当在责令排除的同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并报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配合和协助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 | 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实行“条块结合、各方联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全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镇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组织实施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其中安监站、派出所等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民爆器材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消防中队负责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市场监管所负责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交警中队负责组织实施道路交通危险点段、危险物品运输、超期车辆、带病车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农办负责组织实施防汛抗洪、河道、桥梁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社会事业办负责组织实施学校、幼儿园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各村(居)委会负责组织对本辖区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
区安监局 | 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监督、指导、协调本行政区域内其他相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全市性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定期统计、分析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并向社会公布;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 | ||||
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 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审查验收工作;按照职责分工,对本行政区域内容易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严格检查;按照职责分工,组织专家对重大危险源的状况进行综合分析、评估,并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建立举报制度,对收到的举报进行登记,并组织处理;指导生产经营单位指导应急救援预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