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 部门信息公开 / 各镇办 / 揉谷镇 / 业务工作 / 正文

揉谷镇人民政府权责清单行政给付类

 

职权名称 对确实无家可归的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安置给付
职权类型 行政给付 法定期限 15个工作日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承诺期限 15个工作日
实施机关 杨陵区揉谷镇人民政府 咨询电话 029-87041016
责任科室 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 监督投诉电话 029-87041016
办事对象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办理地点、时间 杨陵区渭惠西路揉谷镇人民政府,法定工作日
申报条件  
办理材料  
办理流程图 附流程图
收费情况 不收费
法定依据 《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民政部令第24号令)第十八条 受助人员户口所在地、住所地的乡级、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帮助返回的受助人员解决生产、生活困难,避免其再次外出流浪乞讨;对遗弃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的近亲属或者其他监护人,责令其履行抚养、赡养义务;对确实无家可归的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应当给予安置。
责任事项 (1)受理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确认或不予确认(不予确认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和决定责任:按照即办件程序,对依法应当提交的文件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直接作出行政确认或者不予确认决定(不予认定的应当告知理由)。
(3)决定责任:登记,信息公开。
责任依据 《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事项编码 61110100501JF00100

 


61110100501JF0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