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保障政策梳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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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名称 |
危房改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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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依据 |
1、《关于加强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实施的意见》(陕政办函〔2016〕329号) 2、《关于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杨政办发〔2017〕2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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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
低收入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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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条件 |
经鉴定,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低收入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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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标准 |
农村低收入户危房改造补助资金: 1、修缮加固:每户不超过10000元; 2、拆除重建:每户最低20000元。对农村新增低保(残疾人)户危房改造的,全额补助改造资金;非低保(残疾人)户,补助危房改造资金的80%。 补助标准:改造补助资金按800元/㎡计算。补助面积:1人户基本保障补助建筑面积上限为每户40㎡;2人户上限为50㎡;3人及3人以上户补助面积按人均18㎡以内确定。改造面积小于保障面积的以实际改造面积为准,实际改造面积大于保障面积的以保障面积为准。确定补助面积时扣除现有安全住房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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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
按照“户申请、村评议、镇审核、区住建局审批”的工作程序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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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区住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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