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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揉谷镇社区党组织和第二次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杨揉党发〔201822  

 

中共杨陵区揉谷镇委员会  

杨陵区揉谷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揉谷镇社区党组织和第二次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揉谷社区、机关各办公室(站所)  

《揉谷镇社区党组织和第二次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已经镇党委、镇政府研究,报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中共杨陵区揉谷镇委员会杨陵区揉谷镇人民政府2018318  

 


揉谷镇社区党组织和第二次居民委员会  

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有关规定,为认真做好揉谷社区党组织和第二次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揉谷社区党组织和第二次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陕西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为依据,以扩大基层民主为主题,选出政治思想强、服务意识强、文化素质高、群众公论好的社区党组织和居民委员会、居民监督委员会班子成员,切实筑牢城镇社区自治组织基础,健全和完善城镇社区群众自治制度机制,全面提升基层自治能力,为构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城镇社区管理服务体系奠定坚实的组织基础。  

二、目标要求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坚持高效精干的原则,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一般由3-7人组成,揉谷社区支部设书记1名,委员4人;居民委员会由主任1名、委员2人组成,监委会主任1名,委员2名。  

重视选拔年轻干部,加大优秀青年、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大学生村官、大学生党员副书记的培养使用力度,确保班子成员中至少有135岁以下年轻干部,45周岁以下的社区干部应占总数60%以上(结合本村实际情况,年龄可适当放宽),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社区干部应占总数50%以上。鼓励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一肩挑”;鼓励优秀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大学生村官、大学生党员副书记参加社区“两委”选举;社区警务室民警可兼任社区副主任(不占居委会班子成员职数)。优化社区“两委”班子,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中,至少有1名女性干部,社区“两委”女性成员比例和女性正职比例高于上届。  

本次换届要实现“三个确保”,即确保按时完成任务,不留尾巴;确保换届风清气正,不出非正常事件;确保组织意图和群众意愿有机统一,不让不符合资格条件人选进入社区“两委”班子。要通过本次换届,努力建设一支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作风过硬、群众信得过的社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  

三、人选条件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中省、示范区及区委区政府有关政策要求,认真开展调查摸底,结合实际,把握好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的选拔推荐条件。社区两委成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政治过硬,对党忠诚,坚决维护习近平同志核心地位和党中央权威,能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锐意创新、能谋善战,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三)心系群众,办事公道,热心为社区党员群众服务,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四)廉洁自律,作风正派,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五)身体健康,社区干部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5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任职期间内至少获得1次示范区级以上表彰,或2次以上区级表彰),年龄可适当放宽(党组织书记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提名为社区两委成员候选人:  

(一)原则上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规定时限的不得推荐提名为社区“两委”成员候选人。但因单项工作被问责,受到党、政纪警告处分或诫勉谈话等组织处理未满规定时限,推选提名为村“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的,实行一人一报,由镇换届选举工作机构审核认定;  

(二)犯罪嫌疑人、被判处刑罚或者刑满释放(或缓刑期满)未满5年的;  

(三)三年来违反计划生育、土地政策和环保政策等,受到职能部门处理的;  

(四)信奉邪教,从事地下宗教、封建迷信活动的,有吸毒、赌博等不良嗜好的;  

(五)涉黑涉恶受处理未满3年的,操纵宗教、宗派势力干预社区正常工作的,煽动、组织群众非正常上访造成群体性事件的;  

(六)串联拉票、胁迫蒙蔽群众或者操纵、破坏选举的;  

(七)政治素质和道德品德差,违反居民公约,群众威信不高,拒不履行法定义务,被公布为失信被执行人员的;  

(八)不能正常履职、不能长期驻社区或者体弱多病不能正常工作等其他不宜提名的情形。  

对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候选人,镇换届领导小组要严格把关,认真考察。对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具体条件,要经过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居民选举委员会要按照条件对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认真进行资格审查。  

四、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具体时间安排为20182月开始至7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01826-315日)。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成立换届选举工作领导机构(201839日前完成)。成立由镇党委书记任朱平任组长的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揉谷社区党组织、居民委员会、居务监督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建办,由镇党委副书记夏惠娟任办公室主任,胡展世、张正俊、郑丽丽任副主任,负责全镇换届日常工作。成立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督导组,由镇党委有关领导担任督导小组组长,主要负责督促指导按要求程序和时限完成“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对换届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予以纠正、协调和指导。成立以镇党委副书记、镇长祁辉任组长,胡展世、陈亮任副组长,纪检办和财政所、农业办人员为成员的全镇“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监察审计小组,办公室设在镇财政所,刘万良任办公室主任。成立换届选举工作环境保障组,由镇党委书记朱平任组长,镇长祁辉、镇人大主席符纳新、镇派出所所长许志强任副组长,镇领导班子为成员,办公室设在镇综治办,陈亮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做好换届选举环境整治工作,处理和解决影响换届选举工作的治安事件和不稳定因素。  

(二)广泛宣传动员(2018310日前启动)。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栏、网络等媒体,加大对社区广大党员群众的宣传力度,提高社区党员群众对换届选举工作的认识。要通过召开动员会,广泛宣传动员,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和关心支持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  

(三)制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2018312日前完成)。揉谷社区要根据本实施方案精神,结合调查摸底情况,制定具体的“两委”换届工作实施方案,报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四)搞好社区财务清理审计工作2018312日前完成)。成立镇换届选举工作监察审计小组,按规定对揉谷社区的集体财务进行审计。审计内容以社区的集体债权债务、征地补偿款使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各级政府为社区配套的经费、各类补助款、办公设施管理使用等为主要内容。审计结果应向群众公开;对审计中查出被侵占的集体资产和资金,要责成责任人如数退还;涉及国家工作人员及“两委”干部违法违纪的,移交纪检司法机关处理。  

(五)培训选举工作骨干(2018313日前完成)。镇换届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做好换届选举工作专项小组工作人员和社区党组织、居委会和选委会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及时组织召开选举工作培训会议,传达中省、示范区及杨陵区关于换届选举工作的安排部署和文件精神,学习相关法律规定。  

第二阶段:选举阶段(2018313-2018331日)。分两个步骤实施:  

(一)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换届选举2018331日前完成)。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中共陕西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若干意见〉》(陕发〔201111号)等有关规定要求,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实行“两推一选”办法进行,即在镇党委的领导下,根据社区党员、镇党委推荐的情况,由社区党组织研究提出候选人预备人选,报镇党委批准后进行党内选举。  

1.准备工作( 2018313前完成)。届前,社区党组织召开委员会议,讨论研究本社区换届选举工作方案、新一届党组织班子、居民委员会班子和监委会班子成员名额职数,并向镇党委呈报关于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请示。镇党委批复后,社区党组织及时召开委员会议,传达镇党委批复要求,研究召开党组织换届选举的相关具体事宜。  

2.民主测评( 2018315前完成)。督导组组织召开社区党员会议,对现任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及成员进行民主测评。测评结果作为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的重要参考依据。  

3.党员推荐( 2018318前完成)。主测评后,由社区党组织召开党员会议,推荐下届党组织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参加推荐的党员不得少于应到会党员的一半,推荐有效。社区党组织在得票数超过推荐票一半以上的党员中,按照不低于委员职数20%的差额比例,提出社区党组织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缺额人选在未入围得票较多的被推荐人中另行推荐产生。推荐结果报镇党委审核。  

4.镇党委推荐( 2018320前完成)。党委召开党委会议,按照不低于委员职数20%的差额比例,推荐下届社区党组织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将名单通报社区党组织。  

5.确定考察人选( 2018322前完成)。社区党组织召开委员会议,结合“两推”情况,按照不低于委员职数20%的差额比例,确定上报预备人选名单。镇党委书面征求纪检监察、信访、卫计、政法、环保、国土、法院等部门意见,审核预备人选资格条件。由镇党委对审核通过的预备人选进行组织考察。  

6.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 2018325前完成)。社区党组织召开委员会议,根据党委考察情况,研究确定下届社区党组织委员预备人选名单,并在社区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日。公示结束无异议,预备人选报镇党委批复。  

7.集体谈话( 2018330前完成)。党委要从思想认识、纪律要求、合法竞选等方面,与社区党组织委员候选人进行集体谈话。同时,候选人要签订严肃换届纪律、遵守换届要求、履行职责、为民服务等方面的参选承诺书、当选承诺书和辞职承诺书。  

8.党内选举( 2018331前完成)。社区党组织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先召开党员大会,差额选举产生新一届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然后召开社区党组织委员会议,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党员大会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党员数超过应到会党员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候选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党员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选举结束后,选举结果报镇党委批复。镇党委要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批复。党员大会选举时镇督导组到会全程进行指导监督。  

也可根据党员、镇党委推荐的情况,由社区党组织研究提出下届领导班子成员预备人选,报镇党委批准后,交社区党员大会直接选举产生社区党组织书记、委员。不搞无候选人直接选举。  

党员因下列情况不能参加选举的,经报镇党委同意,并经党员大会通过,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  

1)患有精神病或其他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志的;  

2)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  

3)虽未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但正在拘留或服刑的;  

4)年老体弱卧床不起或长期生活不能自理的;  

5)工作调动,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按规定应转走正式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的。  

(二)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2018730日前完成)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进行,党组织要充分酝酿候选人,教育引导党员群众正确行使民主权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有关要求,依法认真组织实施。全面推行候选人资格审核机制。  

1.选举产生居民代表会议( 2018428前完成)。社区居民代表会议是实行社区民主决策的主要形式。社区居民代表会议由居民代表、驻社区单位代表、社区党组织成员、居委会成员和社区工作人员代表组成,居民代表会议的代表总人数不能少50人,其中居民代表数量不得少于代表总数的三分之二,居民代表以居民小组为单位推选产生,原则上按常住人口30-60户推选1-2名代表。驻社区单位代表按每单位1-2名的比例产生  

2.成立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 2018430前完成)。在镇选举督导组指导下,由社区党组织召开社区居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选举委员会由5-9人组成,主任原则上由社区党组织书记担任,引导群众把社区党组织成员和党员居民代表推选为居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居民之间有近亲属关系的,不宜同时担任选委会成员。选委会成员被提名为社区居委会正式候选人并决定参加选举的,应退出选委会,其缺额按照推选时得票多少依次递补。  

3.制定选举办法( 201854前完成)。居民选举委员会依照法律政策规定,结合本社区实际,研究制定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经社区居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上报镇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审核,审核同意后,居民选举委员会对本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办法进行公布、宣传并组织实施。  

4.选民登记( 2018520前完成)。社区应及时公布选民登记公告,公告本届选民登记起止日期、登记站设置地点、每天登记的起止时间等,选民登记的时间为35天。根据社区大小设立若干登记站,按照“自愿登记”的原则,接受选民的登记申请。按户籍、住房、职业分类,对年满18周岁以上的选民资格进行审查和确认。对符合以下条件的予以登记:  

1户籍在本社区的常住居民以及户籍在本社区,但不在本社区居住的居民,要求参加户籍地社区选举的;  

2)户籍不在本社区,但在本社区有固定住所且居住一年以上的杨陵居民,要求参加居住地社区选举的,或在本社区居住一年以上,经本人申请,居民选举委员会讨论同意的外地人口;  

3)户籍和居住地均不在本社区,但属于驻社区内的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表,持法人或负责人委托书并提出申请要求参加选举的。第一书记和驻社区工作组成员在换届选举中不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居民选举委员会要在选举日的20日前公布选民名单。  

5、提名确定候选人( 2018610前完成)。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采取个人报名、选民十人以上联名提名、组织推荐的方式产生初步候选人,提名时候选人多于规定的差额时,再由社区居民代表会议以无记名投票、公开计票的方式进行预选,按得票多少确定初步候选人。居民选举委员会要按照居委会职责要求、人选条件的法律规定和本社区选举办法,对初步候选人进行资格初审后报镇换届选举工作机构审核,审核通过后,确定为正式候选人。每个职位正式候选人的名额应多于应选名额,并按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候选人中必须有1名妇女,没有产生妇女侯选人的,以提名或预选得票最多的妇女为侯选人。正式侯选人确定后应当张榜公布。  

6、集体谈话。( 2018615前完成)。镇党委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要分别与各社区参加竞选的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从思想认识、素质教育、合法竞选等方面进行集体谈话。同时候选人要签订严肃换届纪律、遵守换届要求、履行职责、为民服务等方面的参选承诺书、当选承诺书和辞职承诺书。  

7.精心组织选举投票( 2018720前完成)。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由社区居民会议、居民户代表会议或者居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选举大会一般由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主任主持。采取差额直选、无记名投票、公开计票的方式进行,本社区有选举权的居民或者户代表或者居民代表过半数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居民的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选举结果当场公布,并报镇选举督导组备案。对于通过“另选他人”方式得票过半的,需经过居民选举委员会进行资格初审,并报镇换届选举工作机构审核通过后,由居民选举委员会另行宣布选举结果。各镇居委会换届选举民主参选率达到94%以上。  

8、做好工作交接( 2018730前完成)。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10日内,由居民选举委员会主持,镇换届督导组监督,完成新老居民委员会工作移交手续。新一届居民委员会要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健全完善居民自治的各项民主制度和居民公约,研究确定本社区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落实措施。对无故拖延移交的,要给予批评教育,督促并组织移交;经批评教育仍拒绝移交的,要依法强制移交。  

居务监督委员会由主任、委员3人组成,主任原则上由党组织委员兼任。社区党组织、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后,应由居民选举委员会主持,及时进行居务监督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居务监督委员会是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社区民主监督机构,由社区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代表社区居民对居民委员会的工作实施监督,向社区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受社区党组织领导,接受所在镇纪委的业务指导。居务监督委员会换届选举要在730日前完成。  

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由社区党组织征求各居民小组意见后提出,有选举权的居民10人以上或者居民代表3人以上联名提出候选人,经居民代表会议表决,以得票多的当选。  

居民委员会成员,居民小组长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  

第三阶段:检查总结阶段(201885日前完成)。社区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要对选举工作进行自查,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对两次选举不成功或因问题突出未能进行换届选举的社区,直接确定为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整改。结合实际,积极组织新当选社区“两委”成员参加区镇两级举办的履职培训,使他们明确岗位职责,尽快投入工作。  

五、工作要求  

社区“两委”换届选举是推进依法治国,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健全社区组织自治、法治、德治治理体系的基础工作。这次换届是党的十九大后进行的首次社区换届,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做好本次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贯彻落实新思想新要求,从严从实抓好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一是明确主体责任。成立以镇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的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抓好此项工作,落实镇党委主要责任,加强组织领导。二是夯实直接责任。各督导组要对换届工作提前介入,不等不靠,主动作为,抓细抓实。各督导组组长要亲自带队、直接抓、直接管、直接负责,深入每一个小组掌握情况,做到心中有数,有效防范和及时处置影响换届选举的突出问题。三是明晰职能责任。镇党委牵头抓总、统筹协调,镇各业务口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居民委员会和居务监督委员会换届工作的指导,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形成工作合力。对于在资格审核、选举组织等环节出现失职失责的,要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驻社区工作组要吃透村情,掌握政策,全程参与和指导本村换届选举工作。  

(二)加强宣传教育,搞好学习培训。要通过广播、网络等媒体,采用灵活多样的方式,宣传换届选举纪律和法律法规,教育引导广大党员、群众正确对待换届工作和自己的权力和义务,积极有序、依法依规参加选举。要坚持正面宣传,引导新闻媒体真实、准确、全面、客观宣传报道换届工作,形成良好氛围。加强对参与换届选举工作的党政干部及居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进行培训,不断提高指导选举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加强警示教育,及时公布和报道换届中出现的违法违纪处理情况,把选不准选不好选不强社区干部的危害性告之广大群众,把违法违纪的代价告之社区干部和候选人,把干扰或破坏选举的后果告之别有用心的人。  

(三)严格规范程序,坚持依法选举。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居民选举委员会成员推选、候选人提名、候选人公开竞争、投票选举等重点环节中全面推行社区“两委”换届选举“三个全程”制度,即:坚持全程签字制度,每个环节都要有参与竞争人员的签字认可;坚持全程监督制度,在候选人提名、竞职演说、投票选举等关键环节,实行全过程跟踪监督;坚持全程指导制度,组织督导组,及时检查、督促和指导换届选举全过程。同时,对换届选举的重点环节和重要程序要进行全程录像,确保换届选举法定程序和步骤不变通。督导组要认真指导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居民选举委员会依法依规制定好本社区选举办法。依法办理委托投票手续,规范委托投票和代写选票。完善秘密写票制度,确保居民在无干扰的情况下自主表达选举意愿。镇选举工作机构要公布举报电话及其他举报渠道,方便群众反映问题。  

(四)加强督查指导,确保完成任务。一是加强督查指导。督导组对社区换届选举工作进行巡查督导,定期通报情况,及时总结经验,协调解决问题。对社区换届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予以纠正、协调和指导。二是着力破解难题。要以此次换届为契机,切实解决村改社区和换届选举重点难点村的组织建设问题。将破解难点问题与完成换届任务统筹谋划部署。对换届选举重点难点村,要坚持问题导向,选派干部驻村包抓,实行计票唱票“候选人回避”制度。  

(五)严肃换届纪律,确保风清气正。要认真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形成强大威慑,保证换届工作平稳、健康、有序开展。以此次全国开展的“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为契机,对干扰换届选举的黑恶势力给予严厉打击,决不手软。区换届领导小组要成立专项小组,由公安部门牵头,负责对拉票贿选、“买票卖票”等破坏选举行为的举证、查处。各督导组要按照各自职责,切实做好组织指导工作;镇纪委要严肃查处社区“两委”换届选举中暴露出的社区干部违纪行为,全程严肃监督执纪问责;镇党建办和民政社保办要广泛宣传换届纪律和政策要求,积极做好网络舆情处置和舆论引导;镇派出所、镇综治办要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契机,严厉打击“村霸”等黑恶势力,坚决遏制宗教势力的介入和干扰,对参与或指使他人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票数等手段,以及利用宗族势力等破坏、妨碍选举的,及时依法严肃查处,坚决打击。对以不正当竞争手段参选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参选资格,已经当选的,宣布当选无效。对黑恶势力、境内外敌对势力干扰破坏选举的,要坚决依法打击,绝不手软。  

(六)落实保障措施,完成新老交接。换届选举结束后,各督导组要认真组织好新老班子交接工作,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完善规章制度,开展各项工作,完善落实社区干部补贴待遇、激励保障和监督管理机制。同时各督导组要关心爱护退职干部,做好落选社区干部思想政治工作,帮助他们解决好存在的困难问题,认真落实正常离任干部的生活补贴,确保全镇社区社会和谐稳定。  

本次社区换届选举工作按照本方案执行。社区妇联、团支部换届工作由镇妇联、团镇委统筹安排,原则在社区“两委”换届结束三个月内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