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区委统一部署,区委成立5个巡察组对区检察院、区法院、区司法局、区城管分局进行扫黑除恶专项巡察,对区城投公司、农投公司、公交公司等3家国有企业及元树村等16个村级党组织进行常规巡察,对官村等20个村级党组织进行小微权力运行专项巡察,巡察时间为2019年10月30日至12月30日。
本轮巡察重点围绕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开展政治巡察。巡察国有企业聚焦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等重点,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国有企业党组织履职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巡察村级党组织重点发现贯彻落实党的强农惠农政策,中省、示范区党工委和区委乡村振兴战略等重大决策部署情况;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堡垒作用发挥情况;村级小微权力运行、重大事项决策“四议两公开”、村级“三务”公开等情况;村组干部廉洁自律情况;民生资金落实及兑付,村级“三资”管理及使用情况。扫黑除恶专项巡察主要围绕贯彻落实中省、示范区及我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策部署落实情况,重点发现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反馈问题整改不力,全区“无黑无恶”创建活动不扎实,行业领域治乱成效不明显;推动解决群众身边的涉黑涉恶腐败、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不力等问题。“小微权力运行”专项巡察重点监督检查区委区政府《关于推进村级“小微权力”规范运行的意见》《杨陵区村级工作权力清单26条》贯彻落实情况。
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规定,区委巡察组受理群众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以及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为方便广大干部群众反映问题,巡察组开通了举报电话、电子邮箱、邮政信箱,并在被巡察单位设立了征求意见箱,欢迎广大干部群众举报和反映。
巡察组监督电话:029-87012317 中共杨陵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代)
2019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