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结婚登记
审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
办理条件:
1、 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
2、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
3、 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
4、 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
5、 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
6、 双方自愿结婚 。
申报材料:
1、双方当事人的有效身份证;
2、双方当事人的户口簿或本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信;
3、当事人提交三张大两寸双方近期半身红底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4、军人应提交由单位所在部队政治部门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军官证(士官证)及身份证;
5、有婚史的需携带离婚证(民事调解书或法院判决书);
6、补领需原发证机关出具相关证明;
7、进行婚前检查(采取个人自愿)。
办理流程:初审—受审—审查—登记(发证)
收费依据和标准:依据陕价费【1992】249号文件工本费9元
办理地点:五泉镇便民大厅
办理时间:正常工作日
办理时限: 当日办结
办理电话:029-870947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