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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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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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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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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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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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夫妻双方生育或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且该子女在16周岁以内的。
2、夫妻依法生育了两个子女,现存活一个子女,且在16周岁以内的。
3、独生子女死亡后,再生育一个或依法收养一个子女,且该子女在16周岁以内的。
4、夫妻丧偶后不再婚,只有一个不满16周岁子女的。
5、夫妻离婚前生育过一个子女,离婚后不再婚,且该子女不满16周岁的。
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子女,现家庭只有一个不满16周岁子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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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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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陕西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三份:表中必须有计生专干、村委会成员的签字和盖章);
2、 必须有计划生育短效节育手术证明;
3、 一家三口的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4、 男、女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5) 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或收养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6) 夫妻双方结(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7) 男、女夫妻双方独照各4张(1寸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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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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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泉镇人民政府计生办(政府楼西侧粉色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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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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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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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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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9-87094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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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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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填写申请表村专干对申请人情况进行公示后无异议,计生专干及村主要干部签字村委会申报镇办计生服务站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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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理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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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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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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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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