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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全面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全面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党支部、村(居)委会,镇属各部门:

   现将《全面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杨陵区五泉镇委员会   杨陵区五泉镇人民政府

                         2017年8月14日

五泉镇全面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杨陵区委杨陵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杨发〔2017〕24要求,为了扎实做好我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结合我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以明晰农村集体产权归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为目的,以推进集体经营性资产改革为重点任务,以发展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的合作与联合为导向,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坚持家庭承包经营基础性地位,把产权改革与脱贫攻坚相结合,加快推动“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村民变股民”,以改革激活农村资源要素,激发农民发展特色现代农业和参与农村建设的内生动力,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富裕、农村繁荣。  

   二、基本原则  

   (一)把握正确改革方向。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市场主体地位,完善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促进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  

   (二)坚守法律政策底线。坚持农民集体所有不动摇,防止集体资产流失;坚持农民权利不受损,防止内部少数人控制和外部资本侵占。严格依法办事,妥善处理各种利益关系。  

   (三)尊重农民群众意愿。发挥农民主体作用,支持农民创新创造把选择权交给农民,确保农民知情权、参与权、 表达权、监督权,真正让农民成为改革的参与者和受益者。  

   (四)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村党支部的领导核心地位不动摇,围绕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来谋划和实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确保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依规运行,逐步实现共同富裕。  

   三、目标任务、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一)改革目标  

   通过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逐步构建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村集体产权制度,保护和发展农民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合法权益。科学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明晰集体所有产权关系,发展新型集体经济;管好用好集体资产,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集体经济运行新机制,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落实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和对集体经济活动的民主管理权利,形成有效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的治理体系。  

    (二) 工作任务  

    12 月 20 日前完成 20 个村、1个社区的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三) 主要工作及方法步骤  

   1.建立机构(2017 年8月10日-- 2017年8月16日) 。各村、社区成立由支部书记任组长,村(居)委会主任、监委会主任任副组长,村(居)民小组长、老党员、老干部、“两代表一委员”、村(居)民代表为成员的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 (以下简称村改革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原则控制在 15 人之内。同时成立监委会全体成员参与的清产核资工作小组。清产核资工作小组可与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但必须吸收监委会所有成员为清产核资工作小组成员。实行两级核算的村(社区),由村(社区)党支部(以下简称党支部)指导村(居)民小组成立相应的机构,按规定步骤开展工作。有条件的村(社区)可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清产核资。  

   2.制定方案(2017 年810日-- 2017年8月16日)  

   (1)制定方案。各村(社区)依据本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本村(社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实行两级核算的村(社区),由党支部指导村(居)民小组制定本组实施方案。  

   (2)征求意见。村(社区)实施方案要广泛征求各村(居)民代表的意见,组实施方案要广泛征求各户特别是本组内每个村(居)民代表的意见。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分别对实施方案进行修改完善。  

   (3)民主确认。村(社区)、组实施方案修改完善后,经村改革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各村(居)民小组将本组的实施方案提交村(居)民小组会议表决通过后上报村改革领导小组。村改革领导小组组织召开村(居)民代表会议,对村实施方案和组实施方案进行表决,表决通过后上报镇办审核,经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  

3.宣传动员(2017 年810日-- 2017年8月16日)。镇上坚持将培训宣传作为动员群众、推动改革的基础工作贯穿改革全过程。改革政策培训以镇村党员干部为主体,解决好“为什么改”、“改什么”、“怎样改”等问题。对清产核资、成员界定和股权设置等关键环节实际操作办法,要培训到村组干部,做到全覆盖

4.清产核资(2017 年 8月16日-- 2017 年 9月27日)。

(1)清产核资思路。清产核资工作按照“村级自查为主,群众民主参与、区镇审查验收”的思路进行推进。  

(2)清产核资范围。清产核资范围为集体所有的资源性、经营性非经营性三类资产资源性资产包括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森林、坡沟、草地、荒地、滩涂等。经营性资产包括用于经营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器具、农业基础设施(包括机井、渠道、暗管、田间硬化道路、设施大棚、田间树木等)、集体投资兴办的企业及其所持有的其他经济组织的资产份额、无形资产等。非经营性资产包括用于公共服务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方面的资产。  

(3)清产核资要求。在清产核资过程中,重点清查核实未承包到户的资源性资产和集体统一经营的经营性资产,以及现金、债权债务等,查实存量、价值和使用情况,做到账证相符和账实相符对清查出的没有登记入账或者核算不准确的,要经核对公示后登记入账或者调整账目;对长期借出或者未按规定手续租赁转让的要清理收回或者补办手续;对侵占集体资金和资产的,要如数退赔,涉及违规违纪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4)清产核资程序  

①清查资产。村改革领导小组组织村、组清产核资小组,按资产归属权限进行资产清查。  

②资产登记。村、组清产核资小组按照区上统一制定的《资产清查核实登记表》,对集体资产逐项进行登记。  

③资产复核。村、组清产核资小组将登记表所载资金、资产分别与账务、实物逐项比对复核,确保资金数额无误,资产登记无漏项,防止资产流失。  

④清查结果公示。村、组清产核资小组将清查结果分别在村、组显要位置进行三榜公示,每榜公示时间为3天对村民异议事项要及时进行核实,据实完善核准《资产清查核实登记表》。  

⑤清查结果确认。公示结束后,各村(居)民小组将本组的资产清查结果提交村(居)民小组会议表决,通过后上报村改革领导小组。村改革领导小组组织召开村(居)民代表会议,对村资产清查结果和组资产清查结果分别进行表决确认,表决通过后上报镇办审核。审核无误后,报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  

⑥审查验收。清产核资结果审查小组,对各村(社区)清产核资结果进行审查验收,并将审查结果批复各村(社区)  

⑦建立集体资产台账。各村(社区)、组根据批复,分类建立集体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和资源性资产台账,同时健全集体资产登记、保管、使用、处置等制度。  

   5.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界定(2017年8 月17日-- 2017年9月16日)。  

(1)界定原则。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按照“尊重历史、照顾现实、程序规范、群众认可”的原则,以户籍关系为基础,结合土地承包、长期居住、义务履行、婚姻关系等情况进行界定。要注重保护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利益。对成员界定中遇到的特殊人群,要按照“宜宽则宽、民主议定负面排除”的原则,予以合理界定,确保改革不留矛盾、不留隐患。  

(2)确定标准。各包片领导和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指导村(社区)合理设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登记基准日。根据界定原则,制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界定标准,并将基准日和界定标准提交村(居)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并至少在基准日前十日向全体村(居)民予以公告。  

(3)界定步骤  

①成员登记。村改革领导小组要组织人员,以确定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登记基准日为截止日期,按照确定的标准进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识别和登记, 填写统一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识别登记表。  

②公开公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识别和登记结果以村(居)民小组为单位张榜公布,三榜定案,每榜公示时间3 天,对识别和登记结果有异议的,由村改革领导小组组织进行核实确认。  

③报送备案。村改革领导小组将公示无异议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名单上报镇办备案。  

   6.制定章程, 建立集体经济组织 (2017 年9月17日-- 2017年9 月27 日)。在确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基础上,村改革领导小组组织成立村、组经济合作社或股份经济合作社,指导其制定集体经济组织章程,选举产生理事会、监事会,建立组织治理机构。  

   7.明确集体资产所有权(2017 年 9月28日-- 2017 年 9月30日)。集体资产所有权确权要严格按照产权归属进行,不能打乱原集体所有的界限。属于村(社区)集体所有的资源性、经营性资产,由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属于组集体所有的资源性、经营性资产,由组集体经济组织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  

   8.股权设置(资产量化) (2017 年10月1日-- 2017 年 11月20日)。  

(1)折股量化和股权配置原则。资产折股量化的对象是由集体经营管理资源性资产和经营性资产。对于经过法定程序已经明确价值的经营性资产,原则上不再评估其价值;对于未进行价值评估的经营性资产,可采取专业机构或清产核资小组评估的方式确定。股权类别设置和股权划分比例另行规定。  

(2)制定并民主确定折股量化和股权配置办法。集体经济组织按照股权量化和股权配置原则制定集体资产折股量化及股权配置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在充分征求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意见,对《办法》进行修改完善后,村(社区)、村(居)民小组分别召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对《办法》进行表决,经 2/3以上成员表决通过,报镇办批准后方可实施。  

(3)股权量化到人。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办法》对相关资产进行折股,并将股权量化配置到每一个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同时将每一个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持股数量统计汇总,登记造册后报镇办备案。  

   9.完善治理机制(2017 年11月21日-- 2017年12月20日)。集体经济组织建立集体组织成员管理办法、集体资产股权登记制度记载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持有的集体资产股份信息,出具股权证书;健全集体收益分配制度,明确公积金、公益金提取比例,把村(居)民的集体资产股份收益分配权落到实处。对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持有的股权,原则上实行不随人口增减变动而调整的静态管理方式集体资产的股份合作制改革只能在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进行涉及成员利益的重大事项实行民主决策,防止少数人操控。探索村(居)民对集体资产股份有偿退出的条件和程序,现阶段村(居)民持有的集体资产股份有偿退出不得突破本集体经济组织的范围,可以在本集体内部转让或者由本集体赎回。股权流转限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进行,原则上单个家庭持股比例不得超过集体经济组织总股数的10%。  

、强化保障,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一)提高思想认识。全镇上下要不断强化“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以打仗的姿态、扎实的作风,确保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顺利推进。  

   (二)强化组织领导。镇党委、政府成立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长任第一副组长,镇党委班子全体领导为副组长,各相关业务口负责人和各村书记为成员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人员名单见附件 1)。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统筹指导全农村集体产权改革工作,制定改革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同时建立分管领导包村包抓机制,负责督促指导各村开展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人员名单见附件 2)(社区)也要成立相应机构,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提供坚强组织保障。各村党支部书记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第一责任人,对本村改革工作负总责。  

   (三)加强集体资产管理。强化农村集体资产审计监督,做好日常财务收支等定期审计,建立问题移交、定期通报和责任追究查处制度,对于集体财务管理混乱的村,要坚决予以清理整顿,防止侵占集体资产行为发生。 

   (四)加强督考奖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镇纪委要加强对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各个节点任务完成情况的督导检查,分阶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各村和干部个人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对按期完成改革任务的村(社区)给予奖励,对作风漂浮、工作不实、违纪违规的干部,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附件:1.五泉镇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2.五泉镇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包村安排表

附件1:

五泉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戴方昌  镇党委书记

  第一副组长:原向明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长:张锦锋  镇人大主席

胡会昌  镇党委副书记  

          刘水平  副镇长

          陈文军  镇纪委书记  

          陈创科  副镇长  

          许党伟  副镇长

          张斌郎  镇武装部长  

          张新昌  镇党委委员 

白雪峰  农技站站长  

         狄  凯  农技站副站长  

   王富良  五泉社区党支部书记  

         张永红  桶张村党支部书记  

         杨胜利  茂陵村村委会主任  

         帅生学  帅家村党支部书记  

         崔高社  崔家寨村党支部书记  

         巨保明  夹道村党支部书记  

         张鹤明  椒生村党支部书记  

         马顺怀 毕公村党支部书记  

         周录锁  周李村党支部书记  

        蒋建社  蒋家寨村党支部书记  

        杨恩仓  上湾村党支部书记  

        李社宏  王上村党支部书记  

        任让席  斜上村党支部书记  

        汤雄英  汤家村党支部书记  

        高升祥  高家村党支部书记  

        曹周海  曹堡村党支部书记  

        胡启忠  曹沟村党支部书记  

        种高强  郭管村党支部书记  

        张高宇  绛南村党支部书记  

        王军祥  绛中村党支部书记  

        魏全劳  官村村党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农技站,许党伟同志任办公室主任,白雪峰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主要负责统筹指导全镇农村集体产权改革工作,制定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督促指导各村开展工作。 

附件2:

五泉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包村安排表  

村   名

包 抓 人 员

包 抓 领 导

椒生村

田军涛

张锦锋

上湾村

王亚平

茂陵村

张利杰

王上村

张新录

胡会昌

斜上村

储增刚

崔家村

郭凤仙

夹道村

蒋争刚

刘水平

曹堡村

郭  坤

曹沟村

陈  亮

蒋家寨村

艾  涛

陈文军

周李村

刘龙飞

官村

狄  凯

五泉村

李党龙

陈创科

桶张村

刘  辰

帅家村

杨强鸽

绛南村

董阿信

许党伟

郭管村

白雪峰

高家村

徐振鹏

张斌郎

汤家村

刘伟莉

毕公村

杨志鹏

张新昌

绛中村

王  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