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临时救济 |
设定依据 |
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社会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杨政办发〔2014〕92号) |
申请条件 |
杨陵街道办辖区户籍人员,火灾、突发意外、生病住院等 |
办理资料 |
书面申请书;填写《杨陵区临时救济申请审批表》;户口本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住院结算单、火灾照片等 |
办理地点 |
杨陵街道办便民大厅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7月1日至8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
联系电话 |
029-87093143 |
办理流程 |
本人提出申请----村委会初审上报街办社保所-----社保所复审先救助,发放临时救济款-----上报区民政局。 |
法定办理时限 |
2个工作日 |
收费依据及标准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