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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事项名称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设定依据  

1.《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第七条2.《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第七条  

申请条件  

1、流出的已婚育龄妇女:为18到49周岁的流出育龄妇女  

2、流入的育龄妇女,其符合下列条件  

1)经核实,婚姻、生育信息完整、准确的  

2)在现居地依法办理暂住登记或居民登记1年以上的,并具有稳定职业和住所的  

3)已采取绝育措施的  

办理资料  

1、已婚育龄妇女流出需办理《婚育证明》,持户口本、贴有本人照片的《婚育证明介绍信》、近期照片1张、三查本  

2、对流入育龄妇女未办理《婚育证明》的,持身份证、《婚育证明介绍信》、近期照片1张  

办理地点  

杨陵街道办计生办1楼113室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  

联系电话  

杨陵街道办计生办:029-8708672  

办理流程  

1、领取申请表至村(居)委会盖章  

2、递交申请表至镇办计生服务站(计生办)等待审核  

3、审核通过领取证件  

法定办理时限  

当场办理  

收费标准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