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
设定依据 |
1.《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第七条2.《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第七条 |
申请条件 |
1、流出的已婚育龄妇女:为18到49周岁的流出育龄妇女 2、流入的育龄妇女,其符合下列条件 1)经核实,婚姻、生育信息完整、准确的 2)在现居地依法办理暂住登记或居民登记1年以上的,并具有稳定职业和住所的 3)已采取绝育措施的 |
办理资料 |
1、已婚育龄妇女流出需办理《婚育证明》,持户口本、贴有本人照片的《婚育证明介绍信》、近期照片1张、三查本 2、对流入育龄妇女未办理《婚育证明》的,持身份证、《婚育证明介绍信》、近期照片1张 |
办理地点 |
杨陵街道办计生办1楼113室 |
办理时间 |
法定工作日 |
联系电话 |
杨陵街道办计生办:029-8708672 |
办理流程 |
1、领取申请表至村(居)委会盖章 2、递交申请表至镇办计生服务站(计生办)等待审核 3、审核通过领取证件 |
法定办理时限 |
当场办理 |
收费标准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