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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陵区镇村综合改革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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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303001

公开目录:

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

杨陵区政府

发布日期:

2015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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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镇村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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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发〔20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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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发〔20153

中共杨陵区委 

杨陵区人民政府 

关于镇村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

各镇党委、街道党工委,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委和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区人武部党委,各人民团体:

为进一步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加快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根据《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镇村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陕办字〔201425号)和《陕西省民政厅、省编办关于<杨陵区镇村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批复》(陕民发〔201458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经区委研究,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基本原则

(一)积极稳妥,依法推进。镇村综合改革事关群众方方面面的利益,在推进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的程序办理,依法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所有权和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因行政村调整而改变现有土地的承包关系。

(二)统筹兼顾,合理布局。镇村调整充分考虑镇(办)人口、面积、产业布局、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以有利于近期调整与远景发展、有利于生产生活、有利于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公共服务能力为前提,结合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美丽乡村建设,科学合理的划分镇村区域。

二、主要任务

(一)调整部分镇(街道)及行政村(社区)

1.撤销大寨镇,设立大寨街道,大寨街道办事处驻地设在原大寨镇政府驻地。

2.将原大寨镇的孟寨村、蒋家寨村、周李村、官村等4个行政村划归五泉镇管辖。

3.将杨陵街道南庄村划归李台街道管辖,梁氏窑村、康乐西路社区划归大寨街道管辖。

4.杨陵街道部分行政村调整:

合并崔西沟村、元树村,新行政村名为元树村。

合并崔东沟村、马家底村,新行政村名为崔东沟村。

合并董家庄村、半个城村,新行政村村名为半个城村。

合并上代村、下代村、刘黄堡村,新行政村名为代家坡村。

合并张家岗村、付家庄村,新行政村名为张家岗村。

撤销姚东村、姚南村、姚北村、彭家窑村,设立姚安社区。管辖范围为常青路以东、小康路以南、创新路以西、陇海铁路以北。

调整后杨陵街道辖4个社区、13个行政村。

5.大寨街道部分行政村调整:

合并黎沟村、陈沟村,新行政村名为黎陈村。

合并南卜村、东卜村,设立卜村社区。管辖范围为原南卜村和东卜村。

成立大寨社区。管辖范围为农科路以东、上延路以南、大兴路以西、高干渠路以北。

撤销梁氏窑村,设立梁氏窑社区。管辖范围为南卜村界以东、康乐路以南、西农路以西、陇海铁路以北。

康乐西路社区管辖范围为南卜村界以东、高干渠以南、西农路以西、康乐路以北。

调整后大寨街道辖4个社区、6个行政村。

6.五泉镇部分行政村调整:

合并崔家村、孟寨村,新行政村名崔家寨村。

合并曹堡村、朱家村,新行政村名曹堡村。

撤销五泉村,设立五泉社区。管辖范围为绛南村以东、上湾村以南、桶张村以西、斜上村以北。

调整后五泉镇辖20个行政村、1个社区。

7.揉谷镇部分行政村调整:

撤销揉谷村,设立揉谷社区。管辖范围为原揉谷村及揉谷中心社区。

调整后揉谷镇辖15个行政村、1个社区。

8.李台街道辖13个社区、1个行政村。

调整后全区辖2个镇3个街道55个行政村23个社区。

(二)完善镇职能和机构设置。健全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镇行政管理体制,具有管理职能的驻镇单位除法庭、公安派出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外,全部交由镇管理,区级归口部门实施业务指导和监管。

镇政府设“五办三站”,“五办”即党政办公室(加挂财政所牌子)、经济发展(市场监管)办公室、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加挂民政工作站牌子)、维护稳定办公室(加挂司法所牌子)、宣传科教文卫办公室,“三站(中心)”即经济综合服务站、社会保障服务站、公用事业服务站。五泉镇、揉谷镇建立镇一级财政体制。

镇人大、纪检、监察及人民武装、共青团、妇联、工会等组织按照有关规定和法律法规、章程设置。

(三)健全街道管理体制及机构设置。以强化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为主要职能,优化城市发展环境,加强城镇社区建设。街道办事处设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市场监管)办公室,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挂财务管理所牌子),维护稳定办公室与司法所合署办公,宣传科教文卫办公室。

(四)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村规模调整后,建设新型农村社区,整合就业、社保、民政、卫生、文体等社会管理职能和资源,设立农村社区服务中心,承担社会公共服务职能。加强农村社区工作队伍建设,农村社区服务中心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实行统一招聘、统一管理,实现社区工作人员队伍专业化。

三、工作步骤

(一)行政村综合改革实施阶段(20151-2月)。由区民政局牵头、区农林局、卫生局、公安分局等区级相关部门及各镇(街道办)配合,认真筹备,依法推进。2015215日前完成行政村撤并和划转工作。

(二)镇综合改革实施阶段(20152—3月)。由区编办牵头,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等区级相关部门配合,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原则,合理设置镇(街道办)机构,完善管理体制。20153月底前完成撤镇设街道工作。

四、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一认识。镇村综合改革涉及面广,事关改革发展和社会和谐大局。区上成立镇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组长由区委书记张启东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区长蒋展宏、副书记马宝收、常务副区长张小明、副区长夏建刚同志担任,区级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各镇(街道办)、各部门认真贯彻省委部署,统一思想,采取得力措施,不折不扣地完成改革任务。

(二)通力协作,稳妥推进。区级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能,制定配套政策,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逐步规范提高村干部补贴政策和撤并村退下来干部的待遇问题。区编办、人社局认真研究和制定镇(街道办)机构改革方案。区公安分局做好划转合并村人口户籍变更登记工作。区农林局、财政局、审计局就镇村债权债务问题进行摸底核实,合理划分,积极妥善处理镇村债权债务,切实保障镇村合法权益。各镇(街道办)在行政村划转合并后,严格按照《杨陵区村党支部和第九次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及时做好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对于行政村改制成社区的,待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根据区上安排,完成社区居委会选举工作。

(三)加强督查,按期完成。由区考核办将镇村综合改革工作的完成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确保我区镇办综合改革工作顺利完成。

 

  中共杨陵区委杨陵区人民政府

2015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