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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陵街道集中开展对社区矫正服刑人员警示教育工作

  为使社区矫正服刑人员对法律知识有更进一步的了解和掌握,增强法律意识,树立法制观念。让他们切身感受民主法制的进步和政府的关心,自觉主动地接受改造教育,提高改造转化的质量和效果,减少和避免不稳定因素,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杨陵区杨陵街道办司法所于2016630日开展了社区服刑人员集中警示教育,警示教育由杨陵街道办司法所所长主持,杨陵公安分局教导员孙长海做了警示教育。
 
孙长海教导员对社区服刑人员提出了严格要求:一是要明确身份,正视刑罚的惩罚性和强制性;二是要服从管理,接受司法所监督考察;三是要警钟长鸣,按照规定参加学习和公益劳动,按规定请销假。希望每位社区服刑人员要加强平时学习,加强法律意识,增强服务观念,只有通过不断地学习才能改造自己的人生观、世界观、改变错误的观念,才能在以后的人生路上走得更好,走得更远。接着孙教导员他详细介绍了该办法制定的背景及实施办法的法律意义,并逐条剖析,逐条讲解,要求社区矫正人员抓住这次学习教育机会,认真领会《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法律意义,把该办法作为自己以后的标尺。最后,孙教导员就人民法院裁定的“禁止令”适用范围做了详细的解读。社区服刑人员认真做了学习记录,教育学习后,社区服刑人员纷纷表态一定会严格服从各项管理规定,认真学习法律法规,遵法守法,早日回归社会。
  当天,社区服刑人员还参加了司法所组织的社区公益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