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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根据《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在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实行“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有关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我局决定从2018年6月18日起,在全区正式实施小餐饮经营许可变更为小餐饮经营备案登记的制度。现予公告,望周知。 

一、杨陵街办、李台街办、大寨街办、揉谷镇辖区内新开办小餐饮备案在杨凌自贸区大厦一楼(高铁南站锦江之星)办理;五泉镇辖区内小餐饮备案登记在五泉镇食药监管所办理。 

二、以前办理的小餐饮许可经营证有效期未到之前仍然有效,可继续使用,到期后应当重新办理小餐饮备案手续。 

三、申请办理小餐饮备案登记证时需提供下列资料: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并提供原件进行对照; 

(二)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 

(三)从业人员健康证明; 

(四)餐饮服务场所平面图及其所有权使用证明和设备布局、卫生设施等示意图; 

(五)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四、其他情况需要咨询,可电话联系: 

示范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杨陵区分局 87013113 

杨凌自贸区大厦一楼服务大厅食药服务窗口 87035367 

五泉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 87094128 

杨凌示范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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