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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残儿鉴定

事项名称   

病残儿鉴定   

设定依据   

病残儿医学鉴定管理办法、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申请条件   

夫妻生育两个子女中有子女经医学鉴定为病残儿或者因伤致残,医学上认为夫妻可以再生育的。   

办理资料   

提交夫妻结婚证、夫妻及子女身份证、户口簿、全家三寸合影照片和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的病史资料(包括原件和复印件)、病残儿鉴定申请审批表以及孕前优生筛查登记表(若子女有伤残证明或县级以上残联核发的三级以上残疾证一并提供)。   

办理地点   

杨陵街道办计生办(一楼113室)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   

联系电话   

029-87098672   

办理流程   

申请病残儿鉴定的夫妇→向女方单位或女方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村(居)委会进行初审后报镇、街道计生办→镇、街道计生办进行核实调查后报区卫计局→区卫计局审查后上报示范区卫计局→示范区卫计局组织鉴定并将鉴定结果以文件形式反馈区卫计局。   

法定办理时限   

收费标准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