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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陵街道办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1.加强组织领导。各党支部书记对本村(社区)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党委、纪委关于农村(社区)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决策,结合本村(社区)实际,研究制定工作计划和具体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做到责任清晰、任务明确,抓好责任落实,积极配合支持村监委会开展好各项工作。各党支部书记每半年和年底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责任制落实情况。

2.强化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各党支部书记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章《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及《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等,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党员干部纪律和规矩意识。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在农村营造崇廉尚廉的良好氛围, 推动社会风气持续好转。

3.推进制度落实。严格落实村(社区)权力清单制度,推动权力运行公开透明。健全完善四议两公开、农村(社区)财务管理、“三资”管理、村(社区)工程招投标管理、党务村务财务公开、村(居)民监督委员会等制度,严格执行村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勤廉双述等制度,带头落实村(社区)干部坐班、值班制度,作风建设相关规定。

4.维护群众利益。各党支部书记要将维护群众权益放在首要位置,严格执行精准扶贫等各项惠农政策,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处理和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坚决杜绝弄虚作假、优亲厚友、与民争利、以权谋私等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发生。

5.深化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建设各项要求,引导干部严格遵守村干部工作纪律规定,切实提高为民服务质量和效率,改进工作作风和服务态度,提高服务水平,严禁作风粗暴、吃拿卡要、推诿扯皮等行为,落实好村规民约和杨陵区、办事处村(社区)干部作风建设相关规定。

6.认真廉洁履职。各党支部书记要加强对村(社区)三委会班子成员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对党员干部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并督促纠正,教育干部严守纪律和规矩,自觉遵守廉洁纪律规定和要求,严格遵守婚丧嫁娶、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规定,严禁违规违纪问题发生。每年与村班子成员交心谈心不少于2次,及时掌握其廉洁从政状况。
   
7.定期报告责任。于每年6月、12月底前,以书面形式分别向街道党工委和纪工委报告上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并在全体村(居)民代表和党员大会上开展述职述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