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杨陵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高度重视特殊人员管理工作,街道社区矫正办为了加强社区矫正人员的教育管理及监督考核,按照“两院两部”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及《陕西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结合以往社区矫正人员公益劳动实际,按照符合社会公共利益、社区矫正人员力所能及、可操作性强、易于监督检查的原则,组织劳动能力的社区矫正人员参加的必要的公益劳动,作为教育改造考察的主要内容。近期杨陵街道办社区矫正办、司法所与杨陵区社会福利院、下川口村老年幸福院共同建立了社区矫正劳动基地,并签订了社区服务协议。
劳动基地的建立为社区矫正人员提供了特定劳动场所,推动公益劳动向基地化、制度化、规模化运转,为矫正对象融入社会、服务社会创造了机会,有助于使矫正对象重建自尊自信,增强社会责任感,为其顺利回归社会打造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