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政财管发〔2019〕4号
中心各柜组:
区财管中心自2018年9月份推行授权支付批量结算业务以来,实现了授权支付业务无现金结算,资金划转即时到账,极大提高了资金汇划速度,得到全区机关事业单位财务人员的一致好评。同时,在运行中发现,存在代付业务漏发、少发、多发,网银挂账,网银入账金额与执行系统有出入等风险事故,为了避免批量结算业务存在的风险,有效堵塞各种漏洞,在内部控制操作规程的基础上,特通知如下:
一、代发业务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一)各柜组要认真做好日常代发业务的登记工作,要求清晰明了,便于核对查看。
(二)各柜组每日16:30前汇总并传递当日纸质单据,并做好汇总人员业务交接单登记。在登记汇总人员业务交接单时,注意区分代发正常业务和代发重发业务,不得混淆。
(三)各柜组每日领取上一工作日银行回单后,与汇总人员核对代发业务明细账并签字确认。
(四)在核对中如有漏领、错领银行代发业务回单情况,及时与汇总人员联系,以便及时补回并入账。
(五)代发失败需要纠错的单据,须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代发重发业务,避免代发专用户挂账时间过长,造成对账困难。
二、批量支付业务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一)各柜组要认真做好日常批量支付业务的登记工作,要求清晰明了,便于核对查看。
(二)各柜组每日16:30至17:00汇总本柜组执行系统凭证号并传送至汇总人员,并严格按照要求调整格式。
(三)汇总凭证号必须经过各柜组制单员、审核员核对后传送,避免出现失误,造成网银入账金额与执行系统有出入。
(四)各柜组必须在每个工作日12点前完成转账业务,避免因银行退汇过晚造成的网银挂账。
(五)各柜组每个工作日17:00至17:30查看银行退汇情况并及时处理。
三、有关要求:
(一)实行授权支付批量结算业务,是中心在无任何成熟经验可借鉴的基础上为了方便服务单位推行的一项创新举措。各柜组工作人员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从以往操作失误中汲取经验教训,确保批量结算(代发)业务在我区财务管理工作中顺利实施。
(二)各柜组工作人员在批量业务(代发)处理过程中要严格按照中心印发的内部控制操作规程(试行)和规定的注意事项规范办理。做到流程的操作无缝对接,确保每笔支付业务准确无误。按照责任主体划分,柜组制单员要做好日常代发、批量支付业务的登记记录工作,审核员要严把审核关口,严禁在无审核的情况下由一人处理完授权支付批量结算全部业务。
(三)在今后的批量支付(代发)工作中,确因操作人员操作失误导致的风险事故,对中心造成严重后果和影响的,中心领导班子将根据中心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杨陵区财务管理服务中心
2019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