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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供销合作总社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全省供销系统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文件精神,促进我省农村物流现代化,推进我省供销系统电子商务发展,根据《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加快推进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供销经字〔2015〕1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陕政发〔2014〕22号),结合我省供销系统电子商务发展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总体思路及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决定》精神,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服务农业生产、农产品流通为重点,以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为目标,狠抓网络硬件设施建设、队伍建设和“三农”信息的采集、发布,以为农服务成效作为衡量系统电子商务工作成效的首要标准,稳步推进全系统电子商务体系建设,使电子商务成为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拓展农村市场流通和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重要支撑。   

(二)总体思路   

以电子商务进农村试点为抓手,以供销系统电商为主导,充分发挥市、县供销社经营网点优势,以“为农服务”为宗旨,以“互联网+供销社”为核心,以开拓农村电子商务和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为重点,打造我省供销特色的、受农民信任的、集交易、金融、信息和技术服务于一体、与全国总社平台互联互通的陕西“供销在线”综合服务平台,大力培育电子商务市场主体,加快基层社、专业合作社经营服务网点信息化改造,以县域内电子商务服务应用与示范项目为支撑,完善农村电子商务交易体系、综合服务网络,打通农村流通市场“最后一公里”的关键节点,为农民提供农业生产和产品供销等方面的优质服务。   

(三)工作目标   

通过电子商务的开展,整合和拓宽全省供销系统农村商品流通网络渠道,形成供销系统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经营业态,带动农业产业化发展,引导农业生产,增加农民收入。力争到“十三五”期末,在全省建设县以上电子商务运营中心达到100%,基层社及专业合作社电子商务覆盖率达到90%。全系统流通企业电子商务应用率达到80%以上,基层经营服务网点信息化改造比例达到70%以上,电子商务交易规模占全系统销售总额比重达到40%以上。   

二、主要任务   

以搭建省级综合服务平台和创建电子商务示范县为主要抓手,打造全新的“网上供销合作社”,全力构建具有供销合作社特色的电子商务经营服务体系。   

(一)尽快建成全省供销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整合我省供销社系统的农特产品经营资源,以县域内的电子商务服务应用与示范项目为支撑,打造我省供销特色的、受农民信任“陕西供销在线”综合服务平台。该平台按照总社平台要求,采取企业化运作方式,由省供销集团牵头,集团电子商务公司具体负责,联合全省供销系统电子商务分平台对接全国总社电商平台,争取2015年年底前上线。平台一方面要具备交易功能,实现企业对企业(B2B)、企业对消费者(B2C)、消费者对消费者(C2C)、线上对线下(O2O)等交易方式;另一方面要具备服务功能,为广大农民群众提供社会化的便民服务,为系统发展电子商务提供技术、金融、信息、质量和人才等服务。平台实行模块化搭建,包含农特产品交易、地方信息服务、农产品供求信息、农村金融服务、三秦文化推广及合作社展示等,内设市、县级供销社分模块,吸纳全省市、县区供销社企业、基层社、专业合作社和农户加入。   

(二) 加快基层经营服务网点信息化改造,整合农特产品资源。结合基层社改造和建设工作,各市县供销社及县以下基层社、专业合作社、村级综合服务站,要积极开展信息化改造,采取多种方式建立起电子商务实体经营店,为线上电子商务提供有力支撑。鼓励农村经纪人、种养大户、农业团体利用平台开展农产品网上购销,构建连接农家店、农产品龙头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和日用品配送中心、农资流通企业的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体系。有计划的对乡镇、村级综合服务中心进行改造,在提供便民超市、农资代销等传统服务的基础上,增加网上代购代销、电子支付、票务代理、农业科技和信息技术培训、网上缴费、快递收发等新型服务功能,切实解决农村“买难”、服务缺位等问题。力争到2020年末,基本完成总社提出的基层经营服务网点信息化改造比例达到70%的目标任务。   

(三)着力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立足供销合作社传统主营业务,充分发挥社有企业、商品交易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的作用,开展农资、农产品、日用消费品的网上批发交易。将电子商务作为促进农产品流通的重要手段,组织农产品经营企业、行业协会、农民合作社等市场主体,整合当地农产品资源,实施“地域化、品牌化”战略,按照“一县一品”的要求,大力整合商品,通过自建平台、借助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等形式开展网上销售,着力打造陕西品牌,重点推广具有地域特色的优势产品,使供销合作社成为各地推广名优土特产的重要抓手。联合农民合作社、商品基地、农产品批发市场,依托连锁经营服务网点,重点发展面向本地区的鲜活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促进农产品产销对接,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   

(四)积极发展农村物流等基础设施。争取地方政府的支持,统筹农村物流发展,开发具备农产品流通加工、仓储、运输、配送等产业资源。继续推进“新网工程”,依托农家店、农村综合服务社、农产品购销代办站等,发展紧密型农村物流联系网点,健全农村物流的末端网络,实现农村物流各类物资“最后一公里”和“最初一公里”的有序集散和高效配送。发挥电子商务与现代物流的组合优势,对大型家电、农村常用工业品进行“二次下乡”,在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的同时,主动发展第四方物流,有效支撑县域间电子商务的发展与应用。   

(五)开展电子商务示范县创建活动。在各市县级供销社中积极推进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县、示范企业创建活动,探索具有供销合作社特色的县域电子商务发展模式,从而引领和带动全省县级供销合作社和企业电子商务发展。力争用三到五年的时间,每年在全系统创建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县20个、示范企业10个, 夯实我省供销合作社电子商务基础。各市县要筛选、推荐质量可靠、信誉良好、积极性高的市场主体率先开展电子商务交易,使电子商务发展在供销社系统有一个良好的开端。市、县级供销社要依据自身条件整合相关资源组建电子商务公司,搭建电子商务运营服务中心,建设区域性、专业型电子商务分系统。在2015年内,全省10地市每个市都要上线1-2个县级以上平台,每市均培养一家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建成农村电子商务示范服务站1-2个。每个分平台都设置培训孵化中心、分拣中心、仓储中心、农特产品体验店。一方面为本地网商提供专业服务、输出技术和提供硬件支持,帮助专业合作社、种养殖大户等对接电商渠道;另一方面开展人员培训、营销策划,联合系统内外的质量认证力量,推广标准化生产,建立健全质量认证和追溯系统,逐步建立农产品原产地信用体系。   

(六)利用电子商务手段,创新为农服务方式。推动农资销售与技术服务有机结合,以省“供销在线”为平台,进行农资团购,利用农资配送网络送货上门。开展技术园地,指导农民测土配方施肥,鼓励化肥企业进行试验示范田。建立农产品价格信息采集和发布系统,及时发布农资、农产品价格信息,为有关部门决策和市场分析提供参考。推进电子商务在公共缴费、社区服务、购票等民生领域的应用,支持面向城乡居民需求的公共事业和社区服务平台,鼓励再生资源回收、旧货流通、拍卖交易等在平台的应用。   

(七)利用“供销在线”平台,稳步开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合作社按照社员制、封闭性原则,在不对外吸储放贷、不支付固定回报的前提下,发展省内农村资金互助合作,弥补我省部分农村金融服务基础弱,网点少,覆盖面不足的问题。利用平台做抓手,探索农村互联网金融新模式,并逐步形成一个为农服务的金融体系。   

(八)探索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方式。以系统内的电子商务企业、基层社、专业合作社为主,组建省供销系统电子商务协会,加快农资配送网络的推广应用,探索大数据驱动下的订单农业、农村土地流转等,将交易、物流、技术、金融等电子商务服务融入为农服务中,加快农产品标准化建设,建立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冷链体系,合理运用政策导向,促进农村电子商务人才培养,带动农村电子商务蓬勃发展。   

(九)积极发展网上展示。以雨润全省农产品展示中心、西七路农副产品一条街、北京、上海陕西农产品展示店业务发展为基础,植入电子商务业务,延展和提升供销社农产品经营的线上宣传和影响力。对有特色、有条件的专业合作社、农村现代化基地及企业,进行农家乐旅游开发,通过线上展示,线下旅游购物,实现线上平台+线下平台的良性互动。   

(十)加大人才培训力度。加大电子商务专业技术与经营管理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力度,组织多种形式的电子商务实用技术培训。市县供销合作社要调动当地资源,加强与商校、电商企业的合作,大力开展人才培训,注重引进电子商务方面的高端人才。省社直属学校要建立全省供销社系统电子商务人才培训与孵化中心,对全系统县及县以下基层社、专业合作社主任、农村经纪人进行常态化培训学习,造就一支“懂经营,会操作”的电子商务实用技术人才队伍。   

三、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供销合作社要把加快推进电子商务发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要作为创新为农服务方式、增强为农服务能力、培育供销社新的经济增长点的重点来抓。各级供销社都要健全和强化电子商务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积极推动本地区电子商务公司实体运营及人才培训指导工作,整合所属基层社、企业、专业合作社等资源,做好电子商务业务的总体布局、规划与推广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得以顺利贯彻落实。   

(二)积极合作、互利共赢。各级供销社所属电子商务公司加大电子商务专业技术与经营管理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力度,通过参与网站建设、市场推广,锤炼队伍,为供销在线的后期管理及营运打下良好基础。各级供销社要主动对接省级电商平台,积极探索,为全系统电子商务平台的搭建打下坚实的基础。要切实加强与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合作,积极引入战略投资,探索以股份合作制模式进行电商项目建设的途径和办法,整合系统资源,创新运营模式。努力实现“合作共赢、联合发展、资源共享、效益最大”的目标,使电子商务真正与农民利益相联系,更好地贴近农民,服务农民。   

(三)积极争取政策支持。各市、县供销社要加强与财政、商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利用好国家政策,整合“新网工程”、农业综合开发等财政资金,支持系统电子商务发展。各级供销合作社也要主动向当地政府及发改、财政、商务、农业等有关部门汇报沟通,积极参与地方电子商务平台和园区、农村电子商务示范区建设等工作,努力争取更多的政策资金支持。   

(四)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对于各地在推进电子商务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典型经验和做法,以及具有供销合作社特色的发展模式,省社认真进行总结,抓好业务指导,通过召开现场会、交流会等形式,加强宣传和推广,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   

陕西省供销合作总社   

2015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