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和规范单位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准确、全面地反映供销社在各项工作中的最新动态,完成区委区政府、省总社的信息报送任务,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必须将报送信息作为一项政治责任,及时向省总社、区委区政府及单位网站平台报送有价值的工作进展信息。
二、全体同志都承担有信息报送任务,负责搜集和整理本单位、本人负责的工作信息,及时上报。
三、办公室负责收集各位同志报送的各类信息,对其进行整理、筛选,将筛选后的信息报送主任审核把关,并按领导批示发布。
四、信息内容及报送原则。
1.结合实际。信息内容要与我社具体工作结合,注重反映本社中心工作中的新动态、新成绩,为媒体、网站提供有价值的、深层次的信息。
2.注重实效。要准确、及时地反映我社的工作动态和精神风貌,信息报送时限不超过2天。
3.严格质量。信息必须实事求是,准确无误,言简意赅,文字通畅,确保稿件无需大的改动即能刊发。
4.严格审核。报送信息、稿件须严格程序,认真审核。
五、任务分配。
全年计划信息报送任务48篇,区社在编在岗4人每人每月1篇,全年任务12篇。
六、信息报送激励措施。
媒体类型 |
信息内容采用形式 |
稿费(元) |
单位网站 |
文字或图文结合或视频信息 |
20 |
区级媒体网站(含电视台) |
文字或图文结合信息 |
30 |
视频信息 |
50 |
|
省级媒体网站 (含电视台) |
文字或图文结合或视频信息 |
100 |
中央级媒体 (含电视台) |
文字或图文结合或视频信息 |
500 |
1.报刊信息可以自行投稿,被采用后奖励办法等同同级网站信息奖励办法。
2.信息被多方采用执行最高奖励,不作累计,奖励按季兑现。
3.办公室按月汇总信息上报及使用情况,作为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年度上报信息纳入年终综合考核。
2017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