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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凌“三农融合”发展试点二十问

近年来,杨凌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抢抓国家加快解决“三农”问题的发展机遇,紧紧围绕区域发展战略目标,紧密结合区域发展实际,在推进“四化同步”实践中,积极探索“现代农业、田园农庄、职业农民”融合--“三农融合”发展的城乡一体化新模式,力争率先成为陕西省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的领先者、高效生产模式和高质量农民生活方式的创造者,破解‘三农’问题的国家试验田,努力实现产学研融合,一、二、三产业融合,农民、企业、合作社融合,城镇化、田园农庄融合,生产、生活、生态融合。

为了让全区广大干部群众充分了解“三农融合”发展工作,加快我区“三农融合”发展步伐,现将“三农融合”发展的相关政策简要汇总如下,请广大干部群众学习、了解、支持、参与。

1、什么是田园农庄?

田园农庄就是按照“居住田园化、产业模块化、管理社区化、服务一体化”的思路和“建筑景观协调、生态环境优美、生产生活舒适、人文管理和谐”的要求,为有意发展现代农业的职业农民集中建设的农村新型社区。

2、我区田园农庄建设试点区在哪?

田园农庄建设试点区在揉谷镇秦丰村南侧,位于规划高产路以东、高学路以西、城南路以北区域,总面积约300亩。

3、田园农庄规划设计的基本情况?

农庄基础设施配套上,按照方便农民生产生活的要求,与城镇同等标准规划建设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确保给水、电力、道路、燃气、供暖、通讯、网络、排水、排污等九项基础设施到位。农庄房屋的设计上,以关中民居为特色,注重功能齐全、特色鲜明、结构牢固、实用适中。绿化空间讲求形态,注重趣味,积极造景,绿地形态丰富,总绿地率达到41%。道路系统构筑具有可达性、便捷性、安全性的路网。根据农庄空间布局及各功能分区的需求,农庄内部形成小区内部主干道、次干道、支路的方格网状道路网,红线宽度分别为12米、9米和6米。停车位总计达到730个(包括农户自带和公共停车)。 

4、田园农庄功能分区是怎样?

田园农庄建设项目规划主要分为居住区、公寓区、农家乐及商业区和公共服务区,可安置职业农民约690户。居住区共403户,主要由杨凌农户用宅基地置换居住,分为叠加住宅区、退台洋房住宅区、联排住宅区及传统院落住宅区四种形式;公寓区共150户;农家乐及商业区共137户,共有三种户型:一是单纯休闲农家乐、二是商业街市及农家乐、三是沿城南路商业住宅;公共服务区,主要包括以下几类:社区管理服务中心、社区文化中心、社区卫生中心、集贸市场、幼儿园、农用器具停放场、配套商业等。

5、哪些人可以入住田园农庄?

在杨陵区内从事现代农业生产经营,符合《杨陵区职业农民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并取得我区职业农民资格证书的人员(包括农村居民、城镇居民及区外人员),均可按照《杨陵区田园农庄建设入住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入住田园农庄,发展现代农业。

6、职业农民通过哪种方式入住田园农庄,入住程序有哪些?

区内有宅基地或新分支户的职业农民,通过自建、购买或租赁方式入住;区内其他职业农民和区外职业农民在居住区以外的指定区域内通过购买或租赁方式入住。

审核程序:

职业农民以户为单位向户籍或产业所在地村委会(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并公示后,上报到镇办初审→镇办同意后报至各职能部门专项审查→区公安、农林、国土及住建等部门对申请人户籍、职业农民资格、宅基地、房屋等情况进行审查→区“三农融合”办公室组织会审后,出具入住审批意见→田园农庄建设管理单位安排职业农民建设、租赁或购买房屋。

入住程序:

(一)区内有宅基地或属于新分支户的职业农民,可以通过建设或购买的方式入住居住区,简要程序如下:

(1)入住联排式住宅的,可由职业农民选择自主建设、多户联建或委托代建方式入住。程序为:职业农民须出具自愿永久放弃原宅基地承诺书,并签订自愿拆除原宅基地上的房屋协议书→在规定时限内拆除并清理原有房屋后→按照自主建设、多户联建或委托代建程序建房。

(2)购买叠加式和退台式住宅的,由政府统建,采取政府补贴的方式,以低于建设成本的价格供符合条件的职业农民购买入住。程序为:职业农民须出具自愿永久放弃原宅基地承诺书,并签订自愿拆除原宅基地上的房屋协议书→缴纳一定的购房定金选房→在签订房屋购买合同时缴纳一定比例的购房款→新房建成后,须在3个月内拆除并清理原有房屋→凭相关证明缴纳剩余购房款,领取新房钥匙并入住。

(二)区内外所有职业农民,均可按照以下程序入住公寓区:签订房屋租赁协议书(租期不少于5年)→缴纳一定的租赁押金(押金不计息)和相应房屋租金,方可入住。

(三)区内外所有职业农民,均可按照以下程序入住农家乐及商业区:缴纳一定的购房定金选房→在签订房屋购买合同时缴纳一定比例的购房款→房屋建成后,缴纳剩余购房款和一定的产业发展押金(押金不计息),方可入住→在农庄从事农家乐或商业经营满3年后,退还产业发展押金。(具体程序请按照《杨陵区田园农庄建设入住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7、政府对入住田园农庄的职业农民有哪些优惠政策?

一是对入住居住区的职业农民,属于拆旧自建的,实行以奖代补;属于拆旧购买的,以低于建设成本的价格供职业农民购买。

二是入住田园农庄的职业农民,可优先申报享受现代农业、职业农民等方面的扶持政策;居住前3年的物业费给予一定比例的补助;对田园农庄所在镇的职业农民,每户再给予一定金额的奖励。

三是区内职业农民入住田园农庄的,原户籍所在地享受的各项权益及社会保障等政策保持不变,但入住居住区的职业农民不再享受进城进镇安置政策。

8、什么是职业农民?

职业农民是指以农业为职业,具有较高文化素质和农业生产经营管理技能,依靠科技进步和科学管理,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并以此为主要收入来源的农业生产经营者。

9、我区职业农民培育的重点对象有哪些?

 我区职业农民实行先摸底后培训的方式,对在区内的种养殖大户、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农业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摸底,对符合职业农民条件的进行建档立卡,定期开展培训。

10、职业农民认定标准和条件是什么?

(一)年龄在18~60周岁,身体健康,热爱农业,愿意长期从事现代农业的生产经营者;

(二)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接受过相关农业教育培训,有一定专业技能。试点阶段,学历可放宽到初中以上;

(三)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具备现代农业理念知识,应对市场变化能力强,实践经验丰富,能够合理配置农业资源,掌握先进生产经营模式,具有示范带动效应,带动当地农民致富;

(四)在本区从事农业种养殖、农产品加工、农业经营管理等两年以上,且规模达到以下标准: 

1.种植业:规模达30亩(设施农业10亩)以上;年收入在10万元以上; 

2.养殖业:养殖生猪100头、奶肉牛20头、羊100头以上;养鸡1000只以上;

3.农产品加工业:从事农产品加工固定资产投资在50万元以上,年收入在20万元以上;

4.农业经营管理:从事农业技术服务,农业生产管理年收入在10万元以上;

5.第三产业:从事农家乐等涉农服务业,年收入在10万元以上。

11、职业农民认定的具体程序有哪些?

符合申报条件且已在区农林局摸底建档的农业生产经营者→可到所在镇办领取《杨陵区新型职业农民资格认定申请表》,填表后由镇办报送区农林局审核→区农林局组织集中考试和职业技能鉴定,审核结果报送区职业农民培育工作领导小组→区职业农民培育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发放《杨陵区职业农民资格证书》。

12、职业农民资格是否长期有效?

   对取得职业农民资格证书人员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进行一次资格审核,由各镇办复核后,报区职业农民培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证书有效期为三年,到期后继续从事现代农业生产经营的,按规定换发新证。

13、区内非农户口居民及区外人员是否可以认定为职业农民?

   区内非农户口居民及区外人员可以按照《杨陵区职业农民认定管理暂行办法》认定成为职业农民。

14、政府对发展现代农业的职业农民有哪些优惠政策?

一是加大项目配套扶持。二是落实创业担保贷款。三是优先提供科技推广服务。四是扶持产品营销体系建设。五是逐步推行免费培训。

15、什么是现代农业?

   现代农业是指用现代物质条件装备农业,用现代科学技术改造农业,用现代产业体系提升农业,用现代经营形式推进农业,用现代发展理念引领农业,用培养新型农民发展农业,从而实现农业生产经营规模化、专业化、科学化、集约化、标准化、信息化、田园化、机械化。   

16、职业农民发展规模化现代农业时土地怎么流转?

   通过组建区、镇、村三级土地流转组织,按下列程序进行:确权登记→土地储备→检测定价→土地挂牌→资格审查→组织洽谈→土地流转→地租兑付→资料归档→纠纷仲裁。

17、什么是家庭农场?

家庭农场是指以农户家庭为基本组织单位,以适度规模的农、林、牧等产业为劳动对象,以高效的劳动、商业化的资本和现代化的技术为生产要素,以商品化生产为主要目的,实行自主经营、自我积累、自我发展、自负盈亏和科学管理的农村经济实体。

18、家庭农场认定需要哪些条件?

一是家庭农场以农业收入为主要经济来源,常年有2人以上(含2人)固定从事农场生产劳动。同时,家庭农场主年龄应在十八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二是围绕所从事产业,土地来源合法,经营规模适度,符合农业等相关规划,相对集中连片,推广应用新品种、新技术,机械化操作水平较高,标准化程度较高,品牌意识和产品市场竞争力较强。从事畜禽养殖的家庭农场须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从事苗木经营的家庭农场须取得《苗木生产经营合格证》。三是管理方式先进,土地产出率、经济效益得到明显提升,经营效益比普通农户高出20%以上,对周边农户具有明显示范带动效应,产品基本实现订单生产和销售。四是家庭农场经营的土地流转年限不得低于十年,且从事经营一年以上。

   19、家庭农场的认定申报程序有哪些?

   家庭农场经营者填写《家庭农场认定申请表》,并提交土地流转合同等相关材料,经镇办审核盖章后,向农林局提出申请→区农林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确认后进行审批,对符合标准的家庭农场颁发“杨陵区家庭农场”资格证,并予以授牌→获得农业主管部门资格认定的家庭农场,按照自愿的原则,可到区工商局办理工商登记,获得法人资格。

   20、政府在发展家庭农场方面有哪些扶持政策?

一是实施用地用电保障。二是加大项目配套扶持。三是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四是优先提供科技推广服务。五是扶持产品营销体系建设。                  

田园农庄、建设入住方面:

      咨询单位:杨凌四化同步发展办公室 杨陵区委农工部

     咨询电话:    87016706            87018098

       单位地址:杨陵区政府前一楼

    现代农业、职业农民、家庭农场方面:

          咨询单位:杨陵区农林局

           咨询电话: 87012326

        单位地址:杨陵区政府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