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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陵区田园农庄报名须知

   一、哪些人可以入住田园农庄?

在杨陵区内从事现代农业生产经营,符合《杨陵区职业农民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并取得我区职业农民资格证书的人员(包括农村居民、城镇居民及区外人员),均可按照《杨陵区田园农庄建设入住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入住田园农庄。

   二、职业农民通过哪种方式入住田园农庄,入住程序有哪些?

区内有宅基地或新分支户的职业农民,通过自建、购买或租赁方式入住;区内其他职业农民和区外职业农民在居住区以外的指定区域内通过购买或租赁方式入住。

审核程序:

职业农民以户为单位向户籍或产业所在地村委会(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并公示后,上报到镇办初审→镇办同意后报至各职能部门专项审查→区公安、农林、国土及住建等部门对申请人户籍、职业农民资格、宅基地、房屋等情况进行审查→区“三农融合”办公室组织会审后,出具入住审批意见→田园农庄建设管理单位安排职业农民建设、租赁或购买房屋。

   三、职业农民申报田园农庄需要哪些手续?

(1)身份证、户口本、职业农民证书复印件

(2)《田园农庄入住审核申请表》

(3)宅基地及新分支户情况证明

(4)房屋面积及结构证明

(2)(3)(4)项的范本,区内申请人在户籍所在镇办领取,区外申请人在从事产业所在镇办领取。以自建方式入住田园农庄的申请人,须提供(1)(2)(3)(4)项资料;以租赁或购买方式入住田园农庄的申请人,须提供(1)(2)项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