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记者从省工商局获悉,该局日前出台《关于促进农村新型市场主体发展的意见》,积极服务农村“三变”改革,促进农村三产融合发展,大力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
《意见》从提升壮大合作社、鼓励设立联合社、引导农民创业创新、做好土地流转服务等8个方面支持我省农村新型市场主体发展。《意见》以服务现代农业发展和促进农民增收为中心,以产业扶贫和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为主线,大力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家庭农(林)场等农村新型经营主体发展,促进我省现代农业经济快速健康发展。
《意见》规定,鼓励农民通过工商登记全程电子化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提高登记服务效率;允许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经营权、林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以及章程规定的其他方式作价出资;相关部门要为创业农民提供工商注册、政策咨询、创业指导、创业培训、创业融资、涉税事项等一站式、全方位服务;支持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农村实用人才、致富带头人等,通过流转土地和宅基地有偿使用等多种方式,扩大生产规模,实行农业规模化经营。
《意见》明确,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在注册窗口设立专门的咨询服务台,为申办农村新型市场主体提供登记辅导;帮助指导制定股份经济专业合作社章程;以村办集体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帮建重点,指导帮助企业申请商标注册;为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提供咨询、人员培训、技术支持、网店建设、营销推广等专业化服务。
同时,全省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依托12315陕西工商百事通指挥中心网络监管平台,对侵犯各类农村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投诉、举报,做到快速受理、及时分流、迅速查处,切实保护好各类农村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