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各项政策措施,继续有效应对经济下行压力,更好促进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各项工作,近日,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在已出台的《杨凌示范区稳增长促发展十条措施》基础上,进一步制定了《杨凌示范区促投资十一条措施》。
杨凌示范区促投资十一条措施包括:
一是狠抓重点项目建设。落实项目包抓责任制,全面梳理重点建设项目存在困难和问题,逐一研究解决,确保在建项目顺利推进,推动未开工项目全部开工。加快推进重点备选项目前期工作,按照“投资只增不减”的原则,7月底完成示范区年度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及投资概算调整。
二是大力招引新项目。重点抓好西洽会签约项目跟踪落实工作,积极推动项目落地建设,尽快形成新的投资量。三季度集中开展招商引资专项活动,组织多个专门招商分队,由党工委管委会领导带队,以招商团队为主,其他相关人员参与,面向全国进行招商,争取在招大商、引强商上取得突破。
三是积极促进重点产业投资。提高项目扶持资金使用效率,加快下达6000万元的工业发展、农产品加工贸易园等专项扶持资金,引导工业企业扩大投资。积极推动种子产业园以及现代农庄集群等建设,促进特色农业产业投资。发挥商贸流通专项资金引导作用,推动电子商务产业园及上下游产业链集群建设。
四是扩大基础设施和市政公用事业投资。积极引入民间资本,示范区出台《民间资本投资基础设施和社会公用事业领域(PPP)项目管理办法》。通过PPP合作模式,加快推进市政供热管网、第二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项目,力争第三季度开工建设。探索推进国有投资建成运营的经营性基础设施和市政公用事业设施项目,依法向民营企业转让产权或经营权。
五是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适度控制房地产开发用地供地规模,促进房地产市场进入良性发展轨道。加大住房保障货币化工作力度,根据需求将符合条件的商品住房用于棚改安置房或公共租赁住房。推进房地产开发审批制度改革和税收征收清理工作,切实消除建设项目审批、建设和融资过程中的各种障碍。
六是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示范区新筹措资金专项用于加快启动近期可开工以及因资金不足未启动、缓建的政府投资项目。积极做好中省资金项目包装及申报工作,最大限度争取上级项目和资金支持。
七是充分发挥金融支撑作用。建立重大项目与信贷资金对接机制,定期召开银企对接会。组织和帮助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券进行融资。探索建立民间借贷中心,搭建信息服务平台,有效利用民间资金。研究设立应急转贷基金,帮助具有发展潜力的企业降低信贷违约风险。设立贷款风险补偿基金,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支持。
八是加强项目用地保障。进一步梳理、完善、规范土地管理、征收相关政策,确保建设项目用地需求,并对重点建设项目按政策优先供地。
九是加大政策优惠力度。对于确定入区的产业类项目,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企业即可进地建设,并在1个月内缴纳土地出让金的30%,余款自土地交付之日起一年内交清,并办理土地证。对投资额大、带动力强、税收贡献大的项目给予产业资金扶持或园区建设补助。
十是强化项目开工准备。对于项目开工所需的水、电、气、路、场平及附着物清理等环节,各相关单位要按服务承诺制的要求,积极服务,主动作为。
十一是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依法严厉打击恶意阻碍施工、恶意煽动群众等破坏发展环境的人和事。全面清理涉企收费,建立涉企收费清单,凡未经国家和省级批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取消,经营服务性收费从低收取。进一步加强对项目审批、工程预算、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环境保障等各个环节的监察。对工作不力,效能低下的,由监察机关依法依规提出监察建议或作出监察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