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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日报]为履行国家使命注入新动能

杨凌示范区坚持以“钉钉子”的精神从严贯彻落实“三项机制”,坚持把落实“三项机制”,作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在更高层次上发挥杨凌示范区作用”要求的制度保障,并结合实际,及时制定相关贯彻《意见》,充分发挥“三项机制”的“指挥棒”作用,引导干部主动担责、奋发有为、大胆创新、拼搏进取,确保示范区在履行国家使命上有更广视野、更高层次、更大效益。

示范区党工委书记郭社荣专门到党工委组织部,就贯彻落实“三项机制”提出明确要求。示范区党工委及时出台了“三项机制”实施办法,党工委中心组对省委“三项机制”进行了专题学习,对示范区贯彻落实“三项机制”进行了动员部署。示范区各级党委(党组)采取中心组学习、专题研讨等方式,组织全体干部进行专题学习和讨论,收到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激励干事创业的良好效果。

在干部选任工作中,示范区党工委突出“三项机制”为导向,在区镇换届中通过对区镇班子的研判,综合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平时考核等结果,区镇班子的选拔任用优先向优秀单位倾斜、优先向业绩突出的个人倾斜,新提名的8名党员干部中5人年度考核结果至少有1次优秀,年度考核连续2年优秀的有3名。杨凌示范区先后鼓励激励调整提拔干部8名、容错纠错干部2名、能下调整干部3名。示范区还制定了《杨凌示范区干部鼓励激励实施细则(试行)》,明确了鼓励激励干部干事创业相关情形的奖励标准,同时强化奖惩措施与目标责任考核结果的呼应衔接,确保各项措施的可操作性,树立了以鼓励激励为主、奖惩结合的鲜明导向。

示范区对《目标责任考核评价办法》进行了修订,严格工作人员考核,形成层层鼓励激励,层层落实责任的良好氛围。同时,按照“立足平时、突出重点、简化程序”的考核导向,对专项工作考核方法程序予以规范,切实提高工作效能。从今年第二季度考核开始,围绕示范区中心工作,对在农高会筹备组织、征地拆迁、基础教育发展、重点项目建设方面成绩显著的有关部门(单位)和个人按“三项机制”要求进行了考核加分、记功、奖励;对推动重点工作明显滞后的部门(单位)给予考核从重扣分,并对部分单位做出扣发目标责任考核奖金处理。

与此同时,示范区还坚持把贯彻落实“三项机制”与加强党建工作、促进改革发展有机结合,特别是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示范引领现代农业发展上来,使“三项机制”真正成为推进在更高层次上发挥示范区作用的组织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