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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凌出台新政引进高层次人才

 

 示范区管委会出台《杨凌示范区鼓励引进高层次人才办法》,旨在鼓励引进领军型创新人才、创业人才(团队)、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及示范区发展急需的各类专门人才。  

 

《办法》对示范区人才引进做了明确规定: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其他企事业单位引进具有世界或国内领先水平的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鼓励创业人才(团队)在杨凌创办企业或以各种方式实施科技成果转化;鼓励企业引进在国内外知名企业或金融机构担任中高级管理职位3年以上,在企业管理工作中业绩突出并在业界有较大影响,具有市场开拓精神,熟悉国际规则的高级经营管理人员,并对引进的高层次人员给予优惠政策支持。  

 

 在优惠政策支持方面主要有四点:一是发放资金补贴。对引进的两院院士给予100万元补贴;“长江学者计划”特聘教授给予50万元补贴;各类急需专门人才给予20万元补贴;对参加“中国农业科技创新创业大赛”并获得第一、二、三等奖的人才(团队)分别给予50万无、30万元、20万元的项目启动资金支持;对创业型人才(团队)给予50—200万元创业启动资金支持;对引进高级管理人才的企业给予10万元人才引进补贴;对新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在站工作的博士后,给予10万元建站补贴和每月2000元的生活补贴。二是补贴土地和场所。对创业项目需要土地的,免3年土地租金;对建造创业场所征地的每亩补贴3—5万元。三是返还、奖励利税利润。对领军型创新人才返还当年度个人所得税的50%;对创业人才(团队)所得税、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投产五年内前两年返还40%—60%,后三年返还20%—30%。同时还享受国家规定的其它税收优惠政策;对高级经营管理人才给予当年度工资性收入所缴个人所得税30%的奖励和10万元EMBA学位学费补助。四是安排家属子女就业就学。高层次人才落户杨凌,由用人单位安排配偶工作,解决未成年子女就学入托,按最高标准办理社保,并为引进人才加购商业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