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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陵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土地出让

   投资者新办工业企业项目用地,土地出让价格执行国家对杨陵区规定的工业用地出让最低标准。

   行政收费

   对新办生产性工业项目所涉及的各项行政事业性规费,除上缴中央和省市的,一律按规定最低幅度收取。

   特别优惠

   对于投资规模和税收贡献大、投资强度和就业率高、产业化龙头带动作用强的工业项目,可按照一事一议、一企一策、特事特办的原则,通过协商给予更多的政策优惠。

   中介人奖励

   中介人奖励原则上在项目引进当年底予以一次性现金兑现,奖励标准按当年项目建设实际到位资金的3‰计算。对于跨年度建设的大项目,奖励标准可适当提高,或可推迟至项目完成首期固定资产投资后再予以一次性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