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名称 | 负责初审上报符合产业发展规划的招商引资项目 | ||
职权类型 | 其他类审核转报 | 法定期限 |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承诺期限 | 60个工作日 |
实施机关 | 杨陵区招商服务一局 | 咨询电话 | 029-87010010 |
责任科室 | 招商项目协调对接工作岗位 招商项目入区服务工作岗位 |
监督投诉电话 | 029-87010010 |
办事对象 |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 办理地点、时间 | 杨陵区凤凰路东段招商服务一局、法定工作日 |
申报条件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杨凌示范区进行工商登记注册、税务登记。 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杨凌示范区产业发展规划》、《杨凌城乡总体规划》及土地利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相关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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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材料 | 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 | ||
办理流程图 | 见附件 | ||
收费情况 | 不收费 | ||
法定依据 | 《杨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杨陵区招商服务一局主要职责岗位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杨政办发[2015]59号),主要职责第6条:负责初审上报符合产业发展规划的招商引资项目。 | ||
责任事项 | 1、受理阶段责任:依程序受理,并一次性告之需补充提供的相关材料目录。 2、审查阶段责任:是否符合本地产业定位,符合本地发展规划,本地是否能够满足项目的土地需求。 3、决定阶段责任:要求项目建设单位提交正式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征求相关单位的评审意见,汇总后提交项目评审会评审。 4、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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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依据 | 1、《中共杨凌示范区工委、杨凌示范区管委会规范招商引资政策的通知》第一项:项目入区基本条件。 2、《杨凌示范区入区项目服务工作流程<修订>》第二项:主要审批事项;第三项主要流程及时限。 3、《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关于调整工业园区入园项目决策程序的通知》(杨管发[2013]3号)文件第二项决策准备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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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编码 | 61110100022QT00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