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陵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2021年行政执法自查报告
根据区司法局《通知》要求,我局对2021年度办结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和行政强制案卷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政执法基本情况
2021年度,我局共办理一般行政处罚案卷10件,其中,机动车上人行道到警120余起,警告并处罚1人次,渣土车处罚3起,市容管理处罚6起,责令整改违法行为150起,处罚金额总计人民币22430元,办理一般行政许可127件;
无行政强制案件。
二、行政执法自查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区政府批复的 “权力清单”执法,严格对照“责任清单”追责,严格按照“流程图”程序办理,严格执行按清单办事,做到了服务便民利民,执法严格公正。所有案卷均做到主体合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定性准确、处罚适当、手续完备。无陈述、无申辩,无行政复议被驳回、无行政诉讼败诉案件。
(一)行政处罚。案卷处罚主体正确,行政处罚依据正确,程序规范,处罚种类和适用法律依据准确,处罚幅度适当,案卷制作归档比较规范。行政处罚的数额与实际上缴财政数额一致,没有出现截留、私分或变相私分罚没款的现象。所有办案的执法人员均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
(二)行政许可。从案卷自查情况看,严格按照受理、告知、审批等法定程序办理。执法人员的服务意识和一次性告知程序明显增强,依法许可的工作水平也有了较大的提高,行政许可的主体合法,适用法律法规依据准确,程序正当,行政服务高效、及时、周到,做到全方位服务。
三、存在问题
(一)行政处罚案卷
1、部分案卷现场勘验笔录、询问笔录,当事人签字时未署名日期,降低了证据的有效性。
2、在日常工作中下发执法文书时,存在文书不规范、格式不统一的问题。
3、询问笔录中,个别执法人员针对涉案情况询问不够全面、具体,内容表述不够规范、准确,逻辑关系不强。执法人员办案时记录字体潦草,用语不规范,询问笔录、勘验笔录中,内容表述不够准确。
4、执法过程中存在不符合程序的问题。在暂扣物品的执法过程中,由于怕发生冲突,在暂扣物品的执法过程中,有时存在未能及时开具暂扣单的问题。
5、执法工作未能达到全程记录。一是在执法过程中,虽然对执法的过程进行记录,但未能达到100%的全程记录;二是记录质量不高,音频管理不规范,存在以工作优盘保存执法记录的问题。
6、重大执法决定审核不全面、不规范。虽然单位制定了重大案件审核流程和制度,但在日常行政处罚安全审核工作中,没有认真贯彻制定。同时法律顾问的法制审核作用发挥也不充分,主要通过电话、微信联系审核,没有参加审核组对法制文书、处罚行为等进行现场审核。
(二)行政许可案卷
1、执法人员在调查取证时,要求当事人提供的复印件,有些未盖章或签字确认,降低了证据证明能力。
2、行政许可信息化建设滞后。未建立行政许可电子政务网上办理工作,未实现网络申报、受理、审批工作,方便群众不足。
(三)行政执法人员整体水平不高,法律知识学习和业务能力有待加强。法律专业人才匮乏,在编在岗执法人员严重不足,聘用协管人员普遍学历不高,对城管工作往往一知半解,很多协管员存在“打工”思想,对城管工作没有认同感,对单位没有归属感。
四、改进措施
针对自查发现的不足之处,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着力整改。
(一)加强培训,提高执法人员办案能力。加大对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提高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和规章条文的理解和运用能力、对行政违法行为的调查取证和分析判断能力、对行政执法文书的制作运用能力等技能。
(二)开展“以案释法”,加强示范指导。对执法实践中疑难问题和重大复杂案件以及已办结的案件编制成典型案件,在执法培训中进行宣传引导,特别是对执法人员易忽略的事项,要经常提示,经常提醒执法人员要注重把握细节,规范执法。
(三)推行权责清单。及时对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并对外公布。
(四)规范执法行为。完善执法程序,规范执法流程,健全行政处罚适用规则和裁量基准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实行执法办案评议考核制度和执法公示制度,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形成完备的执法标准体系。
(五)加大执法监督。建立健全明确清晰的监管责任体系,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主动接受法律监督、行政监督、社会监督。加强城市管理执法舆情监测、研判、预警和应急处置,提高舆情应对能力。
(六)建立信息化平台。扎实落实国务院关于在线职务服务平台建设的决策,建设城管执法系统网络信息化平台,全面开展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示,方便群众办事,全力提升信息化工作水平。
(七)扎实落实重大法治审核制度。有效贯彻重大事项清单内容的法制审核工作,有效落实案件审核制度,确保执法的公平、规范、专业。
杨陵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2022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