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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曹新庄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封场和二期扩容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杨政发改发〔2018〕26号   

 

杨凌示范区城市管理执法局杨陵分局:   

你单位杨城管发〔2018〕56号文收悉。为提升城区生活垃圾处理整体水平,持续保持环境质量,优化投资环境及对外城市形象。经区政府2017年8月10日第9次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建设曹新庄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封场和二期扩容项目,现就项目建议书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曹新庄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封场和二期扩容建设项目。

二、项目建设承办单位:杨凌示范区城市管理执法局杨陵分局。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1、曹新庄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封场:垃圾堆体修整;新做排气层、防渗层、排水层、植被层;修复加固垃圾坝。

2、二期工程:防渗工程、渗滤液调节池、道路及其他工程。   

四、项目估算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1600万元,资金来源为示范区财政800万元,杨陵区财政800万元予以解决。

五、建设期限:2018年3月—2018年7月。

请据此批复抓紧做好项目建设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力争工程早日开工建设。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法人负责制、招投标制、合同制和工程监理制要求组织实施,抓好工程质量按期完工。确保资金的安全、有效,并按照项目建设程序及时委托有相关资质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项目建成后,须经区财政性投资建设项目领导小组验收,方可投入使用。(同时原批复杨政发改发〔2017〕248号文件作废)。   

此复   

项目代码:2018-611102-78-01-007980

杨陵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