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上午,杨陵区政府副区长刘国栋、示范区经贸安监局副局长杨峰带队对杨凌区内五家 “散乱污”企业进行联合执法检查,杨陵区有关部门、镇办负责人及示范区经贸安监局工作人员一同参加。
联合检查组一行先后深入民乐鼓厂、杨凌佩科机械有限公司、周李村石灰加工点、永安机械加工厂、杨凌强林木业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现场查看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在此次专项检查治理过程中,对存在证照不齐全、用地不合法、无环保手续等的企业被责令立即停产并与7月18日前下发书面取缔通知。
刘国栋对下一步取缔“散乱污”企业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挺直腰杆、去除模糊认识;二是要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督促落实各部门、镇办责任;三是要敢于动真碰硬,确保整治达到效果。示范区经贸安监局副局长杨峰强调“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是一项重要任务,各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按照行业执法程序联合执法,切实做好区内“散乱污”企业集中整治工作,推进区内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