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先后来到杨陵区大寨街道办西小寨村、黎张沟村,对西小寨砖厂、杨凌兆年大棚保温材料厂、石膏线厂、木器加工厂等整改无效的“散乱污”工业企业,按照“先停后治”的原则,采取清理取缔、整合搬迁和提升改造等方式,分类失策、精准整治,对不具备提升改造的“散乱污”工业企业,按照“两断”、力争“三清”的标准,依法依规予以关停取缔,坚决杜绝已取缔的“散乱污”工业企业异地转移和死灰复燃。
据了解,经过整治,截至目前已取缔或整改了14家“散乱污”工业企业。下一步,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还将对杨陵街道办、五泉镇、大寨街道办等地存在的22家“散乱污”工业企业予以整改搬迁或关停取缔。
延伸阅读:“散乱污”工业企业是指具有固定设施、有污染排放的生产性工业企业,并具有环保不达标、无证无照、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存在安全隐患的基本特征。此次整治的范围为规模以下“散乱污”工业企业。
责任编辑 李慧